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12月30日 04:50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3-083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当出席的监事人数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国超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3-084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项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2023年12月29日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关联董事杨龙、王新文、尚锐、吴治明回避表决,与会董事以5票同意、4票回避、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项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应出席会议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独立董事3人,与会独立董事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合理的,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的预计关联交易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3年公司港口作业量增加等原因,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超出年初预计,除以上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增加外,其他关联交易事项预计金额不变。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苏蓝宝星球科技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南岚

3、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连云区陈陶路港口客户服务中心三楼

4、注册资本:4560万人民币

5、主要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6、经营范围:物联网技术、智能化技术、信息技术的研发、孵化、转化及咨询;无船承运及无车承运第三方物流服务;多式联运信息服务;多式联运服务的市场分析调查与市场管理服务;道路、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验及运输咨询业务;仓储,装卸搬运;包装服务;保险代理服务;贸易咨询服务,物流咨询服务,港口与口岸业务咨询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电子商务服务;基于网络技术的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3年6月30日,资产总额4,215.33万元,净资产3,662.96万元,2023年1-6月份实现营业收11,556.85万元,实现净利润-351.17万元。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二)连云港港口装卸服务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孙宪春

3、住所:连云港市连云区陶庵庙岭社区桃林路12号

4、注册资本:210万人民币

5、主要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3年6月30日,资产总额1,844.17万元,净资产1,103.02万元,2023年1-6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0,961.21万元,实现净利润68.57万元。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三)连云港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杨彦文

3、住所: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大陆桥国际商务大厦A区711室

4、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5、主要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6、经营范围:国际、国内航线船舶货物及集装箱的理货、理箱;集装箱装、拆箱理货;货物计量、丈量;船舶水尺计量;监装、监卸;货损、箱损检验与鉴定;出具理货单证及理货报告;理货信息咨询;船舶、货运代理等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3年6月30日,资产总额3,230.33万元,净资产2,546.11万元,2023年1-6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955.63万元,实现净利润562.66万元。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

(四)江苏新航电气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陈钢

3、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顾圩路10号

4、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5、主要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6、经营范围:船舶、海洋平台电气化及自动化工程、岸电工程的开发、电气设备制造、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系统集成、工程施工;电气及自动化工程设备、仪表的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节能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3年6月30日,资产总额5,705.22万元,净资产5,406.53万元,2023年1-6月份实现营业收入453.66万元,实现净利润-163.41万元。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五)江苏连云港港物流控股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张伟

3、住所:连云港市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新光路699号

4、注册资本:120586.55261万人民币

5、主要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6、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实业投资;停车场管理服务;集装箱及货物装卸服务;集装箱拆装箱、修理;国内货运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在连云港口岸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水上救助咨询、海商海事咨询、港口业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船舶租赁;机械设备出租;房屋租赁;货物仓储、保税货物仓储、装卸、搬运、包装服务;受托从事抵押物监管、动产质押监管、仓单质押监管服务;GPS产品销售及技术服务;汽车配件、普通机械、木材、矿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料、燃料油销售;水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大件物件运输;货物专用运输(罐式);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船舶管理;汽车维修;汽车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六)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客运站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国有独资)

2、法定代表人:钱迎强

3、住所:连云港市连云区陈陶路39号

4、经营范围:港口旅客运输服务;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批发与零售;日用品、农副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国内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分公司。

(七)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法定代表人:罗迎春

3、住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255-5鑫源大厦9-12层

4、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5、主要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6、经营范围:水运工程监理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工程招标代理甲级;水运材料检测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3年6月30日,资产总额9,519.30万元,净资产4,436.00万元,2023年1-6月份实现营业收入2,316.21万元,实现净利润807.32万元。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八)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黄春锋

3、住所: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209号

4、注册资本:3800万人民币

5、主要股东:中远海运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连云港连合国际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6、经营范围:在连云港口岸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船舶代理及货物代理的水路运输服务业务(含对船、货、集装箱、船员的服务);国际货运代理,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无船承运业务;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副董事长王新文在该公司任副董事长。

(九)连云港鸿云实业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张干

3、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连云区连云港港墟沟作业区55号泊位东侧

4、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5、主要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6、经营范围:船舶制造;船舶维修及出租;潜水作业;沉船沉物打捞服务;船舶技术业务咨询;电器机械及配件、油漆(危险化学品除外)、船用辅机、体育用品销售;机械设备及助航仪器设备安装、修理;健身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3年6月30日,资产总额30,330.54万元,净资产9,678.43万元,2023年1-6月份实现营业收入7,534.94万元,实现净利润696.81万元。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十)丰益油脂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2、法定代表人:刘昀

3、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大道1号

4、注册资本:38806万人民币

5、主要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6、经营范围:饲料添加剂丙三醇(I)和饲料添加剂液态甘油脂肪酸酯的生产(危险化学品除外);中间体表面活性剂产品(日用化学品)、合成香料、食品添加剂(甘油)的生产;脂肪酸甲酯(危险化学品除外)、日化产品、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进出口及批发业务;仓储服务(不设店铺,以上商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胡永涛在该公司任董事。

(十一)连云港互连集装箱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陈炜

3、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连云区庙岭港区港口四路8号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要股东: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6、经营范围: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国际船舶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3年6月30日,资产总额5,621.58万元,净资产5,231.10万元,2023年1-6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002.77万元,实现净利润231.10万元。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副董事长王新文在该公司任董事长。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合同签订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签订了协议,公司依照协议约定与关联方开展相关交易。

(二)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服务优势投入公司生产运营,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运营的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3-086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调整负债结构,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中期票据,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基本情况

1、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2、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3、发行利率:将根据公司发行时市场情况并与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本次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拟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偿还有息负债等,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二、本次中期票据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完成注册后,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等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及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3-087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23〕62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公司其他相关制度制定情况: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相关行为,促进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提升,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3-089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标的

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江苏新苏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苏港投资”)40.00%股权、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方集装箱”)51.00%股权、新益港(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益港”)10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毕。

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尚需实施剩余交易对价支付等后续事项并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及承诺,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履行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过户情况

2023年12月29日,交易对方已将其持有的新苏港投资40.00%股权、新东方集装箱51.00%股权、新益港100.00%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标的公司已就本次标的资产过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交易对价的支付情况

根据《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与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之资产购买协议》(以下简称《资产购买协议》),公司以现金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其中,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司以现金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本次交易价款的60%,即97,299.85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向交易对方支付首笔现金对价97,299.85万元,剩余对价将根据《资产购买协议》约定的支付安排进行支付。

(三)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和承担,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的转移。

二、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相关后续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根据《资产购买协议》约定支付本次交易剩余对价;

(二)交易各方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及承诺;

(三)公司履行后续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其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上市公司已合法有效地取得标的资产;

(三)上市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

(四)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发生更换的情况;

(五)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因本次交易而导致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交易各方均正常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未发生违反相关协议或承诺的情形;

(七)在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基础上,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法律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其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上市公司已合法有效地取得标的资产;

3、上市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

4、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发生更换的情况;

5、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因本次交易而导致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6、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交易各方均正常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未发生违反相关协议或承诺的情形;

7、在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基础上,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3-082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12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龙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其中:3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杨龙、王新文、尚锐、吴治明回避表决。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合理的,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4)。

2、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有助于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相关行为,促进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提升,维护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查询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制度全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23〕62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拟修改《公司章程》。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查询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7)和《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月17日(星期三)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88)。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3-085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相关制度办法,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基本情况

1、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2、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

3、发行利率:将根据公司发行时市场情况并与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及置换有息债务本息等,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完成注册后,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等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每期发行期限、分期规模、发行利率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及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3-088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18号港口大厦23楼231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7日

至2024年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3年12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司相关公告。股东大会资料将于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1月11日(星期四)一12日(星期五)8:30一17:00

(三)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8-82389262 0518-82389279 传真号码:0518-82389251

联系人:韦德鑫 雷彤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18号港口大厦23层

邮政编码:222042

(二)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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