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3-032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及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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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条款修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因新增部分条款,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公司章程》修订内容最终表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制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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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制度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因此,公司决定调整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丁重辉女士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选举公司独立董事姜哲铭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穆培林女士、赵锐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穆培林(召集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赵锐(独立董事)、丁重辉(高管)
调整后:穆培林(召集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赵锐(独立董事)、姜哲铭(独立董事)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3-033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8日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材料均在监事会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监事。会议应当出席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颖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内容:为规范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一一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内容:为提高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内容:为进一步完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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