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拟签订半导体硅片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拟签订半导体硅片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2023年12月30日 04:48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3-051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签订半导体硅片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拟与太原市人民政府、太原中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关于半导体硅片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合作协议》,投资建设“300mm半导体硅片拉晶以及切磨抛生产基地”。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91亿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 特别风险提示

1、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国际环境变化、宏观政策变化、市场变化和技术进步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项目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行业、市场和技术发展的变化,发挥整体优势,动态评估风险并同步调整风险应对策略,保证项目健康可持续发展。

2、本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周期、实施进度等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存在不确定性,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各合作方募集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目尚处于计划实施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积极响应国家半导体产业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打造半导体硅片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昇”)拟与太原市人民政府、太原中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关于半导体硅片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合作协议》,投资建设“300mm半导体硅片拉晶以及切磨抛生产基地”。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91亿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签订半导体硅片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合作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太原市人民政府

乙方: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太原中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签署主体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1.项目内容

以协议项下本项目落地先决条件均获满足为前提,乙方拟与甲方指定投资方(“太原投资方”)和其他投资方共同出资在太原中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由乙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并由项目公司建设300mm半导体硅片拉晶以及切磨抛生产基地(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91亿元,其中太原投资方拟出资人民币20亿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2.意向选址

项目拟选址太原中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兰片区约225亩地块(“项目地块”),并预留邻近100亩左右土地供项目未来发展使用,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具体地块(宗地编号为SG-2307)位于太原市尖草坪区中北东街以南,柏板路以西,最终范围以依法公开出让的土地为准。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组织相关投资方,以现金方式认缴人民币20亿元的出资额(最终出资额以实际出资为准)参与项目公司的投资设立,并承诺与项目公司其他投资方同步、同比例出资。

2.鉴于本项目是对山西省及太原市具有全局带动和重大引领作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且符合国家战略需要,国际市场需求大,甲方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支持,包括投资补助、供电保障、贷款奖补、研发奖励、项目配套、审批及规划建设保障、土地及厂房配套规划、人才政策配套等。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本项目建设所需其余71亿元资金的募集(最终出资额以实际出资为准)。

2.以甲方、丙方根据本协议规定全面提供扶持政策为前提,项目公司须按协议约定的发展目标完成产值及其他目标。

3.项目公司有权享受山西省、太原市以及中北高新区各类现有以及后续出台扶持政策,涉及市、区两级政策体系同一方面甲方、丙方实际重复承担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兑现。

4.乙方项目应当严格按照项目规划持续投入资金进行建设,保证项目的建设进度。

5.在甲方和丙方协助顺利取得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的前提下,太原中北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项目公司应保证本项目在项目开工建设之日起14个月内建设工程整体竣工,乙方应保证项目公司自竣工验收合格,且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政府扶持政策出台并落实后的9个月内投产。

6.乙方不得改变该地块的用地性质及获批准的总体规划及规划条件,未经甲方或甲方指定部门同意,不得将该地块土地使用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关联方除外)。

7.乙方将积极引进其产业链、供应链相关企业、项目,在甲方行政区域内尽快形成产业生态,同时乙方引进的相关企业、项目,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可享受相应政策支持。

8.除各方另有约定以外,针对本项目中项目公司获得本协议约定的扶持、奖励、补助或补贴等资金,在经营期限未满10年的情况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公司须全额退还按照本协议约定所获得的项目扶持或奖励资金。

(1)项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股份制改制除外)、减少项目总投资至不符合协议约定的;

(2)未经甲方同意项目公司将土地、建筑物转让、出租改变经营项目的。

(四)丙方权利和义务

1.丙方在项目公司资料齐全并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为项目公司提供“承诺制+全代办”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从公司注册、项目立项、环评到竣工验收等手续的办理。

2.丙方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优先为乙方及项目公司员工提供落户、优惠住房、员工宿舍、子女入学/教育、医疗等人才服务,并积极争取可享受的省、市、区相关人才政策(不受本协议条款限制)。人才政策以届时省、市、区普惠政策中最优惠的标准,按规定执行。

(五)生效和变更

本协议生效及项目落地的先决条件

1.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项目公司已就本项目取得国家发改委窗口指导意见支持;

3.甲方以及丙方已出台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关于本项目以及项目公司的扶持政策及优惠措施;

4.本项目落地事项经可行性研究报告确认可行,且经乙方内部决策及硅产业集团股东大会通过。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需求,基于公司在半导体硅片业务领域、特别是300mm半导体硅片业务领域研发和制造的经验做出的重大决策。通过本次投资,公司将加快300mm半导体硅片的产能建设和技术能力提升,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巩固国内领先地位扩大优势,并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各合作方募集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目尚处于计划实施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1、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国际环境变化、宏观政策变化、市场变化和技术进步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项目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行业、市场和技术发展的变化,发挥整体优势,动态评估风险并同步调整风险应对策略,保证项目健康可持续发展。

2、本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周期、实施进度等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存在不确定性,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4、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如发生较大变化或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3-052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董事辞职情况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孙健先生的辞职报告。因退休原因,孙健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其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孙健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以及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及董事会对孙健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公司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股东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徐怡婷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怡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情形。根据新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所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要求,能够胜任董事工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确定的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徐怡婷女士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附:徐怡婷女士简历

徐怡婷,女,199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历任上海国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助理经理,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资本运营部助理经理、投资管理部助理经理、投资管理部经理。现任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高级经理。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3-053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嘉定工业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定开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中科高科技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高科”)因被动稀释及减持导致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权益变动。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被动稀释及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嘉定开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科园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37,358,8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9%,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收到公司股东嘉定开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科高科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1、信息披露义务人1

● 企业名称:上海嘉定工业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雷文龙

●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汇源路200号417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3605732L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企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1992-08-13 至 无固定期限

● 主要股东及出资情况: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2、信息披露义务人2

● 企业名称:上海中科高科技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李霞芳

● 注册地址: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411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63081106X8

●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工业园区的开发,从事计算机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信息技术、通信技术、激光技术、光电技术、光机电一体化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停车场管理,停车场。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1997-07-16 至 2027-07-15

● 主要股东及出资情况:上海嘉定工业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0%,上海中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注1:本公告所有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注2:被动稀释1:2022年7月6日,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份, 公司总股本由2,720,298,399股增加至2,731,658,657股,嘉定开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0.02%,中科高科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0.00%。

注3:被动稀释2:2023年8月22日,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份, 公司总股本由2,731,658,657股增加至2,747,177,186股,嘉定开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0.03%,中科高科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0.00%。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情况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按照公司当时总股本2,720,298,399股计算,变动后的持股比例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2,747,177,186股计算。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和股份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系被动稀释和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嘉定开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4、本次权益变动后,嘉定开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科高科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沪硅产业

股票代码:688126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上海嘉定工业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汇源路200号417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上海中科高科技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411号

股权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被动稀释、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上海嘉定工业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中科高科技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3年12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有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上海嘉定工业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中科高科技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1

● 企业名称:上海嘉定工业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雷文龙

●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汇源路200号417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3605732L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企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1992-08-13 至 无固定期限

● 主要股东及出资情况: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2、信息披露义务人2

● 企业名称:上海中科高科技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李霞芳

● 注册地址: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411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63081106X8

●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工业园区的开发,从事计算机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信息技术、通信技术、激光技术、光电技术、光机电一体化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停车场管理,停车场。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1997-07-16 至 2027-07-15

● 主要股东及出资情况:上海嘉定工业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0%,上海中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海嘉定工业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 姓名:雷文龙

● 性别:男

● 国籍:中国

● 长期居住地:上海市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 职务:董事长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海中科高科技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 姓名:李霞芳

● 性别:女

● 国籍:中国

● 长期居住地:上海市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 职务:董事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上海嘉定工业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海中科高科技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80%的股权,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嘉定开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科高科均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2年7月6日、2023年8月22日,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份,嘉定开发集团及中科高科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两次被动减少。

2022年11月28日至2023年1月20日,中科高科因自身资金需求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减少。

2022年6月2日至2023年10月23日,嘉定开发集团因自身资金需求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减少。

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12月29日,嘉定开发集团因自身资金需求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将根据证券市场的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以及股票价格变动趋势等因素,决定是否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嘉定开发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中科高科合计持有沪硅产业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164,492,353股,占沪硅产业总股本的6.04%。

本次权益变动后,嘉定开发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中科高科合计持有沪硅产业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137,358,845股,占沪硅产业总股本的4.999999%。

二、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嘉定开发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中科高科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64,492,3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04%。

2022年7月6日,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份, 公司总股本由2,720,298,399股增加至2,731,658,657股,嘉定开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0.02%,中科高科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0.00%。

2023年8月22日,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份, 公司总股本由2,731,658,657股增加至2,747,177,186股,嘉定开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0.03%,中科高科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0.00%。

2022年11月28日至2023年1月20日,中科高科因自身资金需求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2,077,400股,导致其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减少。

2022年6月2日至2023年10月23日,嘉定开发集团因自身资金需求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21,777,908股,导致其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减少。

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12月29日,嘉定开发集团因自身资金需求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278,200股。

综上,嘉定开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科高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164,492,353股减少至137,358,845股,持股比例由6.04%减少至4.99999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12月29日,嘉定工业集团因自身资金需求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14,116,755股、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978,200股。

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12月29日,中科高科未减持公司股份。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嘉定开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科高科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上海嘉定工业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雷文龙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上海中科高科技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李霞芳

2023年12月29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沪硅产业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上海嘉定工业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雷文龙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上海中科高科技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李霞芳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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