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12月29日 09:15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77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下午14:30在湖北省荆州市深圳大道5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06,778,7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51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94,146,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39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2,63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24%。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廖彬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廖彬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6,777,7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000%。

2、选举魏蕾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6,777,79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222%。

3、选举奂微微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6,777,7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444%。

4、选举赵绪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6,777,7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667%。

5、选举田泽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6,777,7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889%。

6、选举赵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6,777,7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111%。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梅运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6,777,8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222%。

2、选举吴传娇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6,777,89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444%。

3、选举汪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6,777,8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6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667%。

(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6,778,7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6,778,7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6,778,7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6,778,7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的方艳律师、邓舒怡律师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78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经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周翠娥女士和苏永伟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周翠娥女士和苏永伟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周翠娥女士,出生于1976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职于东莞厚新明晖电子厂、东莞新科电子有限公司;2010年起,在苏州五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任职;自2014年起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监事、生产管理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翠娥女士通过荆州市五方群兴光电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4,523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翠娥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苏永伟先生,出生于1984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职于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2010年起,在苏州五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任职;自2015年起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监事、镀膜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永伟先生通过荆州市五方群兴光电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6,03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苏永伟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79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600股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同时,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58.15%,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3,977股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63,577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92,934,833股变更为292,871,256股,注册资本将由292,934,833元变更为292,871,256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公司将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相关债务(义务),并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80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经全体董事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廖彬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廖彬斌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奂微微先生、廖俊松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良成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程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81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经全体监事同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在湖北省荆州市深圳大道5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选举王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82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廖彬斌先生(董事长)、魏蕾女士、奂微微先生、赵绪新先生、田泽云先生、赵刚先生

2、独立董事:梅运河先生、吴传娇女士、汪涛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以上9名董事组成,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廖彬斌先生(主任委员)、奂微微先生、赵绪新先生、汪涛先生

2、审计委员会:梅运河先生(主任委员)、汪涛先生、魏蕾女士

3、提名委员会:汪涛先生(主任委员)、吴传娇女士、廖彬斌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吴传娇女士(主任委员)、梅运河先生、廖彬斌先生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股东代表监事:王平先生(监事会主席)

2、职工代表监事:周翠娥女士、苏永伟先生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以上3名监事组成,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裁:廖彬斌先生

2、副总裁:奂微微先生、廖俊松先生

3、财务总监:杨良成先生

4、董事会秘书:程涌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吴敏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程涌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吴敏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四、公司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俊杰先生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一龙先生、孙晓彦女士、杨云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俊杰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520股,曾一龙先生、孙晓彦女士和杨云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俊杰先生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对张俊杰先生、曾一龙先生、孙晓彦女士、杨云红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廖彬斌先生,出生于1974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投资深圳市创达鑫电子有限公司、任念创实业(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于2010年投资控股苏州五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投资深圳市维方同跃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2年起任惠州市三强线路有限公司董事;自2012年起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廖彬斌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2,954,368股,通过荆州市五方群兴光电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581,201股。公司董事田泽云先生系廖彬斌先生姐姐的配偶,除此之外,廖彬斌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廖彬斌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奂微微先生,出生于1983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五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自2014年起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任苏州五方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北五方晶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奂微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628,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奂微微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廖俊松先生,出生于1977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时代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自2022年起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副总裁,兼任湖北五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俊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廖俊松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杨良成先生,出生于1969年8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长江大学客座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校外合作导师。曾任湖北金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副所长,荆州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副所长,安徽兴泰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荆州纪南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投资部长、工会主席、党委委员、纪检书记兼第二党支部支部书记;自2020年6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良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5,397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良成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程涌先生,出生于1986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7年12月至2013年5月,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2013年5至2014年11月,在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部经理;2015年3月至2017年6月,在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2017年7月至2020年12月,在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1年1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2,875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程涌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吴敏女士,出生于1994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8年4月起在公司任职,曾任证券事务助理、证券事务专员,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8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敏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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