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12月28日 09:15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152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三)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思安街 99 号协鑫广场 1 号楼 29 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剑嵩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142,564,6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72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114,967,3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51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7,597,2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13%。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2人,代表股份3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沈文忠先生、独立董事孙建辉先生、独立董事章贵桥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的方式出席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对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536,6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2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4377%;反对2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56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536,6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2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4377%;反对2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56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536,6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2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4377%;反对2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56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宋慧清律师、张依航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153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21.5亿元的授信额度(含融资租赁),同意2023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5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以及子公司切分占用公司或者其他子公司担保额度。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登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结合公司2023年度发展计划,经公司2023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3年9月11日召开的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新增2023年度担保额度20亿元,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以及子公司切分占用公司或者其他子公司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0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资产池、日常经营合同涉及的履约担保等。上述新增的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登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新增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1、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DB308233584),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棒杰新能源”)向上海银行申请2,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与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简称“紫金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紫银(营业部)保字[2023]第09031号),公司为控股二级子公司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棒杰”)向紫金银行申请2,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公司为棒杰新能源、扬州棒杰提供的担保额度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一

公司名称: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C44P336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陆港街66号芯汇湖大厦23层

法定代表人:陈剑嵩

注册资本:88,200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光电子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池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关系:公司持有棒杰新能源68.0272%股权

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前述被担保对象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二

公司名称: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91MAC5PBE41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扬州市经济开发区扬子江中路186号智谷科技综合体D座

法定代表人:陈剑嵩

注册资本:5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池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池制造;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关系:公司持有棒杰新能源68.0272%股权,棒杰新能源持有扬州棒杰100%股权。

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前述被担保对象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DB308233584)

担保方: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担保的主债权最高余额:2,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保证合同》(合同编号:紫银(营业部)保字[2023]第09031号)

担保方: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其开展业务的实际需求,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到期偿债能力。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74,041.81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0.38%,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互相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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