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66 证券简称:风语筑 公告编号:2023-086
债券代码:113643 债券简称:风语转债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江场三路191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1人,董事辛浩鹰、陈礼文、李祥君、周若婷、周昌生、杨晖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裴玉堂、魏旭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案均已获得通过,其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俞铖、洪长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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