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12月29日 02:3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468 证券简称:科美诊断 公告编号:2023-081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练子富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是基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实施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及《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68 证券简称:科美诊断 公告编号:2023-083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第五条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据此对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临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选举公司董事周琪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孙娜女士(主任委员)、仲人前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前后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孙娜(主任委员)、李临、仲人前

调整后:孙娜(主任委员)、周琪、仲人前

特此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68 证券简称:科美诊断 公告编号:2023-082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

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经办人员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利润分配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修订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利润分配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同时,为规范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特此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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