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3-072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近期涨幅较大,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披露了《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公司股票自2023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十一个交易日内收盘价累计涨幅为40.84%,同期A股指数跌幅为0.47%。12月28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经公司自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截至2023年12月28日,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相关数据显示,公司市净率为110.46,公司所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市净率为2.04,公司市净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鉴于公司股票近期交易价格涨幅较大,现对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2023年前三季度,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及供需变化影响,公司季戊四醇、三羟甲基丙烷、酒精等产品市场价格较上年同期出现不同程度下跌,使公司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28.6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27.28%。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涉及的本次重组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目前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及时组织有关材料,公司将在规定的期限内披露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报送相关文件。公司本次重组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能否审核通过、完成注册及最终审核通过、完成注册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核实,公司目前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在股票交易异动波动期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管理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五、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A股股票近期涨幅较大,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披露了《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公司A股股票自2023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十一个交易日内收盘价累计涨幅为40.84%,同期A股指数跌幅为0.47%。12月28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经公司自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28日,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相关数据显示,公司市净率为110.46,公司所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市净率为2.04,公司市净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六、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收购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瑞阳”)形成较大金额的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上述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要在未来每个会计年度末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2022年末商誉未发生减值损失。因赤峰瑞阳2023年前三季度出现亏损,如果第四季度赤峰瑞阳所处行业及上下游景气度未能有效改善,或者赤峰瑞阳的经营情况、盈利情况未能实现明显好转,则公司可能存在计提商誉减值的风险。
七、长期无法分红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母公司口径)为-2,021,748,014.05元。公司实现的利润将优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直至公司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因此,未能完成弥补亏损前,公司存在长期无法进行现金分红的风险。
八、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拟通过发行A股股份方式购买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能否审核通过、完成注册及最终审核通过、完成注册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其他披露事项之(一)可能面对的风险中对公司的经营发展风险作出了充分提示;于同日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第十三章 风险因素中对本次重组及标的资产有关的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风险提示内容,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注意投资风险。
九、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涉及的本次重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10 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3-071
证券代码:900906 证券简称:中毅达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朱新刚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全宏冬、财务总监蔡文洁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中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1-2;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奇元、张诗萌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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