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86 股票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2023-056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3年1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董事长朱基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情况: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朱基伟、罗绍香、李俊喜回避表决
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月23日下午14时00分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楼207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86 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公告编号:2023-058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23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楼207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23日
至2024年1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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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议案已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或邮寄复印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4年 1月18日(星期四)上午 9:00-11:30,下午 1:30-5:00
3、登记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 147 号 1203 室 公司证券部
电话:(010)88006378 传真:(010)88006368
六、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886 股票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2023-057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此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将发生存款、借款类资金往来业务、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向关联人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联董事朱基伟、罗绍香、李俊喜回避表决,会议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此次日常关联交易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粒子、许军利、余应敏对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之所需,交易价格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各必要因素,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张粒子、许军利、余应敏最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国投电力此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能够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且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同意上述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核了《关于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策。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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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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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30日,公司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实财资)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3年;2023年6月21日,公司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财务)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3年。2024年度,公司将继续根据与关联人国投财务及融实财资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中的存款、贷款交易限额,预计在国投财务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 亿元,每日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预计在融实财资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每日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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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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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投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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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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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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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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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国投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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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北京亚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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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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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国投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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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国投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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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山东特检方圆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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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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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关系
国投直接持有公司51.32%的股份,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国投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国投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国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国投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亚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国投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国投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山东特检方圆检测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为国投的控股子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执行、履约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国投及其上述控股子公司经营、财务状况正常,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国投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以下原则:
(一)存款、借款类资金往来业务
公司已与国投财务、融实财资分别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并根据协议执行相应的服务收费。
(二)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该部分关联交易主要分为是煤炭存储及运输、物业费、委托管理服务、企业咨询、招聘服务和软件采购等。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国投控股子公司签订的煤炭存储及运输合同的价格、咨询服务价格、软件采购价格及其他接受劳务或服务均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确定。
(三)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该部分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所在区域内的关联企业售电,碳排放权交易,还有少量的卸煤等其他服务。随着电力体制改革和市场化交易的推进,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国投控股子公司的售电合同将参考市场定价,按照不低于市场价格的原则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此价格;无政府定价的,则由交易双方以市场价为基础,共同协商定价,保证了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自2002年上市以来,在人员、财务、机构设置等方面与国投及其他控股子公司保持独立,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关联交易占公司总收入的比重很低,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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