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39 证券简称:瑞贝卡 公告编号:2023-021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许昌市瑞贝卡大道666号科技大楼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由于董事长郑文青女士因外地出差无法现场出席会议,经半数董事推举,选举董事胡丽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由于工作原因,董事郑文青女士、郑文静女士、朱建锐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本次现场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胡丽平女士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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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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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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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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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鄯颖、施诗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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