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12月28日 02:18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6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D座中国有研大厦18层 有研新材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因公司董事长杨海先生在外出差,以腾讯会议方式参会,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于敦波先生主持本次现场会议,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长杨海先生、独立董事吴玲女士、曹磊女士以腾讯会议方式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监事董孟阳先生、周斯雅女士以腾讯会议方式参会;

3、董事会秘书杨阳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和见证律师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控股股东中国有研对公司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为关联交易,控股股东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持表决权股份数280,098,368股,回避表决股份数280,098,368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汉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光明、李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形成的《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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