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6日 02:30 上海证券报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网的(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和巨潮网的(www.cninfo.com.cn)《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7号

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1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15日在龙泉办公区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转让苏州泰昌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金份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转让苏州泰昌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金份额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则、监管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南、自律监管指引和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公司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七项制度进行修订,并新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组织机构管理制度》《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等四项制度。

以上修订和制定的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中修订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及新制定的《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等四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鹤壁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鹤壁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五)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实施主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是充分考虑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战略作出的审慎决定,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

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实施主体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国光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6号

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3日以直接送达、邮件等形式发出,于2023年12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花荣军先生、林晓安先生、毕超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何颉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转让苏州泰昌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金份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转让苏州泰昌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金份额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加强对募投项目等工程项目的管理,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增设工程部。

(三)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则、监管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南、自律监管指引和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公司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七项制度进行修订,并新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组织机构管理制度》《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等四项制度。

以上修订和制定的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中修订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及新制定的《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等四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2023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鹤壁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鹤壁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六)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实施主体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实施主体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国光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七)关于选举何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何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八)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具体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何颉先生、何鹏先生、花荣军先生(独立董事)、林晓安先生(独立董事)、何云先生(独立董事)等董事组成,其中何颉先生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由何云先生(独立董事)、花荣军先生(独立董事)、陈曦先生三位董事组成,其中何云先生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由花荣军先生(独立董事)、 毕超女士(独立董事)、何颉先生三位董事组成,其中花荣军先生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林晓安(独立董事)、毕超女士(独立董事)、何颉先生三位董事组成,其中林晓安先生为召集人。

(九)关于聘任何颉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何颉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十)关于聘任颜铭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颜铭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截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颜铭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公司董事会将及时推荐其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资格培训,并尽快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颜铭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66848862

传真:028-66848862

电子邮箱:dsh@scggic.com

(十一)关于聘任杨磊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杨磊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本次董事会选举董事长/聘任总裁何颉先生、聘任董事会秘书颜铭先生、财务总监杨磊先生的情况详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董事长及总裁等高管的公告》。

(十二)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关于召开“国光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召开“国光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都证券关于国光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9号

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为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公司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止2023年11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34,890,43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130,467,131.40元(含税)。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原则实施分配。

二、确定利润分配方案的理由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截止2023年9月30日,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366,022,721.34元,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合并报表)为977,199,283.4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合并报表)222,829,440.20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2023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8.55%,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合法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

四、其他说明

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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