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11月30日 01:4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16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公告编号: 2023-024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会议材料。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以书面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以及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控股股东中航科工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卫华先生、林东先生、饶国辉先生、刘卓先生、曹春先生、康颖蕾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王卫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林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饶国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刘卓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提名曹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提名康颖蕾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前述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罗飞先生、黄亿红女士、张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罗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黄亿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张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审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八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且无异议通过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参与组建合资公司盘活闲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组建合资公司盘活闲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纪瑞东先生、王卫华先生、曹海鹏先生、张欣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公司4名非关联交易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最终本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七、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八、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九、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十、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十一、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王卫华:男,1977年1月出生,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60所副所长、所长兼党委副书记,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现任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公司董事。

林东:男,1969年12月出生,先后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车间工艺员、工程技术部副总工艺师、生产长兼型号指挥、副总经理,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饶国辉:男,1978年5月出生,先后毕业于武汉化工学院、江西财经大学、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历任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副部长、部长,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部部长、总会计师、董事。现任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

刘卓:男,1981年7月出生,先后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50所副总设计师、副所长、常务副所长、所长兼党委书记。现任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曹春:男,1966年3月出生,先后毕业于大连经济管理学院和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一级高级会计师。历任南昌飞机制造公司成本管理室主任,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康颖蕾:女,1978年出生,先后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和四川大学,硕士学位。历任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办主任,综合管理部副部长、部长。现任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律部部长。

附件2: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罗飞:男,1971年4月出生,先后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南昌大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营业部会计部副经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财务经理、高级副经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业务二处处长,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现任江西大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

黄亿红:女,1968年9月出生,先后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南昌大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助教;南昌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曾任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张岩:男,1982年出生,先后毕业于厦门大学、江西财经大学,财务学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后。长期在高等院校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从事资本市场财务会计问题研究,主要涉及IPO和公司治理等方面;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部级科研课题多项,出版专著1部。现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江西财经大学理财系副主任,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316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公告编号: 2023-025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会议材料。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以书面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参加会议的监事人数以及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控股股东中航科工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嵇学群先生、徐滨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监事对本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嵇学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徐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前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嵇学群:男,1970年11月出生,先后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和中央党校,高级政工师。历任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宣传部副部长、生产(武装)保卫部副部长、纪委副书记兼纪检与审计法律部部长。现任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公司监事会主席。

徐滨:男,1977年11月出生,先后毕业于南昌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历任江西赣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处法律顾问,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高级经理、部长助理、副部长,现任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规划投资部部长,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哈尔滨哈飞空客复合材料制造中心有限公司董事,中航融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316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公告编号: 2023-026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因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近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投票,选举贾伟峰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贾伟峰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贾伟峰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贾伟峰先生个人简历

贾伟峰:男,1977年9月出生,先后毕业于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660所动力技术部副部长,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飞龙机械厂高级经理、副厂长。现任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飞龙机械厂厂长兼党委副书记。

证券代码:600316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公告编号: 2023-027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组建合资公司盘活闲置资产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盘活闲置资产,充分利用资产价值,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都航空”或者“公司”)拟以闲置土地使用权资产评估作价出资,与关联人北京瑞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赛”)组建合资公司。为有效落实和及时推进盘活资产事宜,公司董事会已同意授予公司管理层必要的权限;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本次关联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履行必需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 过去12个月,公司未与北京瑞赛或者其他关联人发生相同交易类别下关联交易标的类似的关联交易;

●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与北京瑞赛签署相关协议,合资公司尚未成立。后续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盘活闲置资产,充分利用资产价值,公司拟以闲置土地使用权资产评估作价出资,与关联人北京瑞赛组建合资公司。为有效落实和及时推进盘活资产事宜,公司董事会已同意授予公司管理层必要的权限,具体包括:

(1)根据公司聚焦主业的发展战略和业务布局,与北京瑞赛商定合资公司章程、组织架构、日常运营等具体事宜,签署投资协议(如有需要)、委托经营协议(如有需要)以及其他必需的法律文件;

(2)对拟出资的土地使用权资产办理资产评估手续、产权变更手续,办理合资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事宜;

(3)借助北京瑞赛在盘活资产方面具有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与北京瑞赛共同研究拟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并及时呈报公司董事会;

(4)其它有利于落实和推进公司本次盘活资产的具体事宜,但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除外。

本次关联交易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详见本公告“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本次关联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履行必需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与北京瑞赛或其他关联人发生相同交易类别下关联交易标的类似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北京瑞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北京瑞赛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瑞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784019R

成立时间:1985年6月20日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东环南路2号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58号航空科技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陶伟华

注册资本: 约为253,238.99万元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气密元件及系统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衡器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电动机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机械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电子元器件零售;物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液气密元件及系统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衡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国内贸易代理;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关联人北京瑞赛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担保、重大诉讼(仲裁)和处罚等其他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况,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闲置土地使用权资产基本情况

公司持有的闲置土地使用权资产位于南昌市青云谱区朱桥东路以北、塔南路以东、佛塔生猪批发市场以南、20米规划路以西。该资产系2015年,公司与南昌市青云谱区政府和南昌市第三福利院三方协商,通过土地置换的方式取得。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资产的账面原值为428.23万元,已计提摊销164.30万元,账面净值为263.93万元,前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3年9月30日,该资产的账面原值为428.23万元,已计提摊销170,72万元,账面净值为257.51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该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与北京瑞赛的初步协商结果,拟组建的合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江西瑞赛洪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

新设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20年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技术推广服务;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

出资方式和股权结构:洪都航空以闲置土地使用权资产评估作价1,700万元出资(暂估数,具体以评估报告为准),出资比例为70%;北京瑞赛以现金728万元(暂定数,具体以实际出资额为准)出资,出资比例为30%。

以上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北京瑞赛在盘活资产方面具有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与北京瑞赛组建合资公司,有助于公司落实和推进盘活闲置资产事宜,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资产价值。

本次盘活闲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涉及公司闲置的土地使用权资产,不会影响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盘活闲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将会增加公司利润总额,最终结果以公司经审计后的定期报告为准。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组建合资公司盘活闲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全票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具的审核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组建合资公司盘活闲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在该次董事会上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七、关联交易的风险分析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与北京瑞赛签署相关协议,合资公司尚未成立。后续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16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公告编号: 2023-028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

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等7项涉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完善,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因新增条款导致的序号变动依次顺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相关治理制度制定、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或修订了部分治理制度。详见下表:

前述公司治理制度已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16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公告编号:2023-029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南昌航空城会议中心(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航空城大道洪都集团 南门)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15日

至2023年12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4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23年11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议案5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23年11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 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需持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授 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 卡。

以上人员请于2023年12月14日上午9:00一下午16:00到公司综合管理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

(二)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

(三)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航空城大道洪都航空综合管理部

邮编:330095

联系电话:(0791)87669749

传真:(0791)87669999

联系人:严迅武、熊楚墨。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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