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1 证券简称:碧兴物联 公告编号:2023-020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11月10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提前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愿平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决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2023-022)。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开展新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关联董事何愿平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开展新业务的公告》(2023-023)。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股东单位书面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及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何愿平先生、吴蕙女士、潘海瑭先生、何茹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的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3.01《关于提名何愿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02《关于提名吴蕙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03《关于提名潘海瑭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04《关于提名何茹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3-024)。
四、逐项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及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王辉先生(会计专业人士)、王海军先生、石向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的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4.01.《关于提名王辉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02.《关于提名王海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03《关于提名石向欣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资格审核并审核无异议。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3-024)。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及制定。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的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5.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04.《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05.《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06.《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07.《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08. 《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09.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第1-3项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022),各项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25)。
特此公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88671 证券简称:碧兴物联 公告编号:2023-024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股东单位书面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何愿平先生、吴蕙女士、潘海瑭先生、何茹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辉先生(会计专业人士)、王海军先生、石向欣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将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綦汇玉女士、姜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前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专业经验均能够符合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一、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何愿平先生简历
何愿平,男,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9月至1991年12月,就读于北京科技大学,获工程机械硕士;1997年5月至2000年6月,就读于新西兰维多利亚大学,获金融数学硕士。历任江南机器厂职员;北京理工大学科技处主任科员;科技部中国国际科学中心国际合作部部长;北大方正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北大方正集团方正东安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总裁;北京安联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财政学会PPP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客座导师;中国未来研究会企业未来研究分会会长;欧美同学会澳新分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愿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71,778股,系西藏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必兴”)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是西藏必兴的实际控制人;何愿平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市中新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新汇”)的普通合伙人。何愿平、西藏必兴与中新汇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蕙女士简历
吴蕙,女,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烟台大学旅游管理专业,大专学历。历任任青岛三高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副总经理、董事。现任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潘海瑭先生简历
潘海瑭,男,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专业,大专学历。历任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环保仪器事业部工程师;深圳市中兴环境仪器有限公司工程师、运营管理部部长、副总经理。现任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海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何茹女士简历
何茹,女,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播音主持专业,本科学历。历任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监事、财务部资金部主管。现任西藏碧海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辉先生简历
王辉,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资产评估师职称,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现任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海军先生简历
王海军,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执业律师资格,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原西北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本科学历。历任北京市天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海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石向欣先生简历
石向欣,男,1956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经济师职称,毕业于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北京华讯集团副总裁、总经济师;北京华讯办公自动化公司总裁、北京华讯出租汽车公司董事长。现任北京大洋信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红金石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北京领航动力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向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綦汇玉女士简历
綦汇玉,女,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苏州大学新闻学专业,大专学历。历任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现任北京碧瀚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
截至本日,綦汇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姜丽女士简历
姜丽,女,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国家开放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大专学历。历任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商务助理;环境仪器和公司人事行政助理、行政主管。现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671 证券简称:碧兴物联 公告编号:2023-022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的有关修订情况,结合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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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为具体拟修订内容前后对照表,其中加“删除线”表明该部分条款被删除,“字体加粗”表示增加或修改该条款,省略号“......”代表略去与修订无关的文字,修订前条款一列当中“新增”代表相应修订后条款属于新增条款,此外,因《公司章程》删减和新增了部分条款,修订后条款编号更新,不作为对照列示。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公司章程》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登记备案为准。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及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拟修订及制定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3项的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各项制度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88671 证券简称:碧兴物联 公告编号:2023-021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11月10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提前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阚巍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决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开展新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次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开展新业务的事项有利于推进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拓展公司产品种类及应用领域,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亦符合公司战略及业务需要,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双方根据各自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开展新业务的议案》(2023-023)。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綦汇玉女士、姜丽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与会监事对本议案的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关于提名綦汇玉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02《关于提名姜丽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提名綦汇玉女士、姜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3-024)。
特此公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88671 证券简称:碧兴物联 公告编号:2023-025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8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C座1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8日
至2023年12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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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何愿平及其他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认定的关联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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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方式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3、4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上述文件至少应当于2023年12月6日下午16:00前送达到公司。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12月6日,9:00-11:30,13:30-16: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C座17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等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邮箱:ir@bx-tec.com
联系电话:0755-23307259
传真号码: 0755-23306325-6666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C座17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102
特此公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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