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3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3年11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实际参加董事11名,其中5名董事现场参会,5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董事长(非独立董事)田善斌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委托非独立董事吴正国先生代为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董事会由董事吴正国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川仪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草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川仪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草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修订川仪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六)《关于修订川仪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七)《关于修订川仪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八)《关于修订川仪股份〈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九)《关于修订川仪股份〈董事履职评价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公司《董事履职评价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修订川仪股份〈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制度》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关联交易制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修订川仪股份〈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十二)《关于修订川仪股份〈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对原《内部审计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将该制度更名为《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十三)《关于修订川仪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原《担保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将该制度更名为《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部分议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6)。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5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3年11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其中2名监事现场参会,1名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共同推举监事任智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川仪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监事会的组织和行为,同意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草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何欢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23日
何欢女士简历
何欢,女,198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何欢女士于2013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三级主管。曾任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与权益管理部助理、投资权益部主办、投资发展部二级主管等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任职于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4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
公司章程因删除条款,有关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具体修订详见公司章程全文。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提交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公司章程(2023年11月草案)。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6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8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两江新区工业园科研楼一楼会议厅(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 61 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8日
至2023年12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3年11月23日分别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3、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相关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23年12月7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30)
(二)现场会议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6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现场会议出席会议所需资料
1.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式:股东可持上述资料至公司登记地点办理登记,也可按以上要求以邮件、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件、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二)会议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 61 号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401121。
(三)联系人:王艳雁、王琢 电话:023-67033458,传真:023-67032746
(四)其他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川仪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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