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2023年11月14日消息,泸县鸿达物流有限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被泸县交通运输局处以罚款4500元。
据公告内容,泸县鸿达物流有限公司的川E67305重型自卸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泸县交通运输局对泸县鸿达物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川泸县交运综执罚﹝2023﹞3-0240号,决定对其罚款4500元。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