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11月17日消息,安靠智电在互动平台表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需遵守《公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控股股东、实控人减持股份时仍需提前披露减持计划并说明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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