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年11月14日 04:03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23-031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永拓事务所在2013一2023年期间,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选聘。根据选聘结果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建议,公司拟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与永拓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永拓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董事会九届十二次会议、监事会九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本年度审计工作内容,与其签署审计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2年末,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9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审计收费总额2.88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

致同事务所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26名从业人员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项目合伙人:吴松林,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红海,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志永,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2023年度,公司审计费用总计人民币92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2万元,与2022年度审计费用基本持平。主要是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年报审计需配备的人员数量、工作经验及工作量等因素,依据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永拓事务所已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对永拓事务所多年来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提供的客观、审慎、专业、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永拓事务所在2013一2023年期间,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选聘。根据选聘结果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建议,公司拟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永拓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与友好协商,并且已允许拟聘任的致同事务所与永拓事务所进行沟通,致同事务所与永拓事务所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未提出异议,双方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公司履行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初步选定致同事务所为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人民币92万元,其选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致同事务所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充分满足公司对于外部审计机构的要求。经审议表决,建议公司董事会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2万元。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董事会九届十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2万元。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3-033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29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29日

至2023年1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二次,监事会九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披露于2023年11月14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以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28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时 下午2:30~4:30时

(三) 登记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502室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姓名:杨超先生

电话号码:0971-6321653

传真号码:0971-6330915

电子邮箱:18935607756@163.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502室

邮政编码:810008

(二) 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23-028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九届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九届十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上午9时30分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小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3-030号)。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同意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予下发执行(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的议案》

会议同意对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予下发执行(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

会议同意公司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公司〈风险管理规定〉》

会议同意公司制定的《风险管理规定》,并予下发执行(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公司〈合规管理规定〉》

会议同意公司制定的《合规管理规定》,并予下发执行(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公司〈合规、内控及风险管理办法〉》

会议同意公司制定的《合规、内控及风险管理办法》,并予下发执行(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3一2023年期间,已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为确保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选聘。根据选聘结果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建议,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3-031号)。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庆龙锶盐、庆龙新材料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继续以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授权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投资品种为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发行机构仅限于银行及证券公司)、银行结构性存款与大额存单,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及审批流程,行使额度范围内的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子公司庆龙锶盐经营层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及其内控制度规定,行使额度范围内的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23-032号)。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11月29日(星期三)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议案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第(一)、(二)、(三)、(六)、(十)、(十一)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3-033号)。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23-030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23-032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品种: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发行机构仅限于银行及证券公司)、银行结构性存款与大额存单。

●现金管理额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继续以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授权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二次、监事会九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发行机构仅限于银行及证券公司)、银行结构性存款与大额存单,但该类投资产品受宏观经济及金融市场波动、货币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所属二级子公司重庆庆龙精细锶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龙锶盐”)、三级子公司重庆庆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龙新材料”)拟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上述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庆龙锶盐、庆龙新材料闲置自有流动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发行机构仅限于银行及证券公司)、银行结构性存款与大额存单。单个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单笔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的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及庆龙锶盐、庆龙新材料在进行现金管理时,与相关主体如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3年11月13日,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二次会议、监事会九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现金管理拟购买产品的风险、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并建立了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能够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会影响日常资金周转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标的为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与大额存单,均属低风险类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影响较大,公司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控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及审批流程,行使额度范围内的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庆龙锶盐经营层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及其内控制度规定,行使额度范围内的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现金管理产品的选择上,以保证本金或选择较低风险等级产品为前提;受托方的选择上,均为已上市的银行、全国性国有银行或国有控股的地方性银行,以及资信良好、业务规模排名前十的国内证券公司,确保受托方信用良好及其发行产品安全性有保障。

3.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实际操作、资金使用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定期对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跟踪检查。

5.公司要求子公司庆龙锶盐对其及庆龙新材料拟购买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核、报告流程,并加强日常监控与核查、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日常经营活动及未来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对闲置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收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购买具体现金管理产品及到期结算后,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金融资产分类和相应的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23-029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九届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九届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上午9时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海凤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履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现金管理拟购买产品的风险、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并建立了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能够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会影响日常资金周转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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