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年11月14日 04:02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87 证券简称:ST海越 公告编号:临2023-076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海越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29日

至2023年1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11月1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被授权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联系方式),并请在信函或传真后联系本公司确认,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登记地址: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许海峰

联系电话:0575-87016161 传真:0575-87032163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海越 公告编号:临2023-075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主要负责人:石文先

(6)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203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0人。

(7)2022年经审计总收入213,165.0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1,343.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267.54万元。

(8)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5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4,541.58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7次。

(2)39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措施3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时应生,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强,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李玲,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中审众环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4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

公司2023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实际审计费用尚需根据实际情况而确定,预计与2022年审计费用差异不大。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中审众环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等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和评议,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担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我们事前审核,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并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历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此次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海越 公告编号:临2023-073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11月8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公司全体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杨斌先生、李静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一)杨斌先生简历

杨斌,男,白族,1984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延长壳牌石油有限公司投资分析主管,陕西恒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陕西金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中心经理。

(二)李静女士简历

李静,女,汉族,1980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天津汇荣石油有限公司、天津北方石油储运有限公司计财部经理。现任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主管。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海越 公告编号:临2023-072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11月8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4)。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王彬先生、曾佳女士、苟斌辉先生、王侃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徐向春先生、张鹏先生、沈烈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安排如下: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29日(星期三)下午2:30;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公司会议室;会议审议事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与现场相结合的投票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王彬先生简历

王彬,男,汉族,1975年1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冶集团内蒙古浆纸公司法人、董事长,陕西出版传媒集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铜川高鑫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财务总监。

(二)曾佳女士简历

曾佳,女,汉族,198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历任花旗银行北京盈科中心支行副行长,安邦保险集团-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安邦保险集团-世纪证券北京金融大街营业部总经理,北京天九联盟能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天马股份(002122)基金总监,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三)苟斌辉先生简历

苟斌辉,男,汉族,1978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历任陕西木瓜纸业有限公司驻外办事处主任,长安新华村镇银行业务总监,陕西伊敦恩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四)王侃先生简历

王侃,男,1984年8月出生,籍贯上海,研究生学历。历任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副经理,Hung To资本管理公司首席投资官,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海外投资与运营总监,海航扬子江航空货运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海航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创投副总裁,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创投副总裁,海航集团有限公司非航空资产管理事业部总裁助理。现任CWT International Limited董事会主席兼执行总裁。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徐向春先生简历

徐向春,男,汉族,1960年1月出生,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历任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张鹏先生简历

张鹏,男,汉族,1980年7月出生,法学学士,历任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律师,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辽宁智库律师事务所律师,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场外市场部董事总经理。现任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沈烈先生简历

沈烈,1961年8月出生,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内部控制研究所所长,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海越 公告编号:临2023-077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民主选举杨志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与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杨志君,男,汉族,1975年1月24日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93年进入海越参加工作,历任海越股份有限公司加油站站长。现任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皇冠加油站站长,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海越 公告编号:临2023-074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及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修订后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工商变更与备案手续。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的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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