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9 证券简称:上海亚虹 公告编号:2023-037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奉贤区航南公路 7588 号公司会议中心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符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不存在董事未出席情形;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不存在监事未出席情形;
3、董事会秘书出席并做记录,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2至议案8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王恺、沈萌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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