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11月08日 02:3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3-075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泉集团”、“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1月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1月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唐一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自有效期届满之日(2023年11月24日)起延长至2024年11月24日。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其他内容不变。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自有效期届满之日(2023年11月24日)起延长至2024年11月24日。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其中,《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3-076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泉集团”、“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1月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1月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德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自有效期届满之日(2023年11月24日)起延长至2024年11月24日。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公司监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自有效期届满之日(2023年11月24日)起延长至2024年11月24日。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3-077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第九届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如下:公司董事兼总裁唐地源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唐一林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其他委员会委员组成不变。

变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孟军丽女士、黄俊先生、唐一林先生,其中孟军丽女士为召集人。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3-078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2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刁镇工业经济开发区圣泉集团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24日

至2023年11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

2.股东可以邮寄、传真及现场方式登记,邮寄或传真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邮寄、传真登记的请在正式参会时提交上述资料原本。

(二)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1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刁镇工业经济开发区圣泉集团办公楼二楼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3年11月24日下午13:30到会议召开地点签到。

(二)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巩先生

联系电话:0531-83501353

传真:0531-83443018

电子邮箱:sqzqb@shengquan.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刁镇工业经济开发区圣泉集团二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250204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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