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3-104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盛虹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2、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3、当期转股价格:13.31元/股
4、转股期限:2021年9月27日至2027年3月21日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盛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出于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盛虹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2023 年11月8日至2024年5月7日)内,如再次触发《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盛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具体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2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公开发行了5,0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00,000.00万元,期限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已于2021年4月2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盛虹转债”,债券代码“127030”。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盛虹转债”转股起止日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3月26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9月27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3月21日)止(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募集说明书》关于“盛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规定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 30 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本次不向下修正“盛虹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 2023 年11月7日收盘,公司股票已经出现在任意 30 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31元/股的 80%(即 10.648 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盛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盛虹转债”距离可转债到期日尚远,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市场等因素影响,波动较大,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期发展的内在价值,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出于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盛虹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2023 年11月8日至2024年5月7日)内,如再次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盛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将从 2024年5月8日重新起算,在此之后若“盛虹转债”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盛虹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盛虹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或拨打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电话0512-63573480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7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3-103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于2023年11月3日、7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预通知及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11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盛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截至 2023 年11月7日收盘,公司股票已经出现在任意 30 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31元/股的 80%(即 10.648 元/股)的情形,已触发《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盛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盛虹转债”距离可转债到期日尚远,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市场等因素影响,波动较大,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期发展的内在价值,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出于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盛虹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2023 年11月8日至2024年5月7日)内,如再次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盛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将从 2024年5月8日重新起算,在此之后若“盛虹转债”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盛虹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关于不向下修正“盛虹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为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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