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调整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调整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公告
2023年11月08日 02:3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3-050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调整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内容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调整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调整“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膜设备制造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同意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进行专户监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事项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5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347.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16.2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024.6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12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350ZA0041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1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次变更调整实施内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次变更调整实施内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膜设备制造基地项目”,截至2023年10月30日,该项目已部分建设完成,并将计划开始投产运行。以下为该项目的具体建设情况:

(1)目前实际建设竣工情况与计划建设情况的对比表如下:

(2)本次变更调整实施内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上表中的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2)上述数据为截至2023年10月30日的数据,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具体以项目实际节余金额为准,节余资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到专用的募集资金账户管理。

四、本次变更调整实施内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及影响

近年来,受宏观环境及经济周期等外部环境的影响,行业面临需求转弱、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压力。加上公司自有资金建设的福建漳州生产基地也于近期竣工投产,公司目前已在中国境内拥有5个生产制造基地,膜材料生产的产能布局较为超前。截止2023年10月,公司膜材料的产能利用率约在50%左右,膜材料的生产能力已能够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了避免出现产能过剩的情形以及从经营风险审慎性的考虑,公司决定变更调整梅河口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

另外,从目前市场情况来看,该募投项目生产的膜材料主要运用于市政、农村污水处理、特种废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等领域,而近年来该领域受经济周期等外围因素的影响,市场需求收缩,部分行业领域存在收款困难的情况。公司作出变更调整该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决定是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考量,亦是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梅河口募投项目竣工投产后,能够提供45万㎡/年的内支撑加强的纳米过滤膜材料的生产能力。短期内已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且变更调整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后结余的募集资金经审议程序后可投入到新的项目上,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降低了公司的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调整实施内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梅河口募投项目变更调整实施内容后,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该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共27,713.33万元(含利息收入,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具体以项目实际节余金额为准)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到专用的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并积极寻找市场前景良好、符合公司业务战略定位、能够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投资项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后使用该笔资金投资建设新的项目。

为便于梅河口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公司拟在以下银行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该募投项目剩余资金。

上述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公司“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膜设备制造基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不用于其他用途。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变更调整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事项是基于该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发展。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变更调整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变更调整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事项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变更调整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三达膜本次关于变更调整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变更调整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调整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3-051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莉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调整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变更调整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事项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变更调整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3-052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1月29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锦亭北路66号三达科技园办公楼三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29日

至2023年1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8日9:00-11:30,13:00-16: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锦亭北路66号三达科技园办公楼三层。联系电话:0592-6778016,传真:0592-6778156。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8日下午16:00前送达登记地点。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锦亭北路66号三达科技园办公楼三层

联系电话:0592-6778016

联系人:张靖霄、黄剑婷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3-049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产品种类:银行存款类产品及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

● 投资额度及期限: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每笔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事项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但该类投资产品受宏观经济及金融市场波动、货币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023年11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每笔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5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347.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16.2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024.6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12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350ZA0041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1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每笔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投资产品种类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但该类投资产品受宏观经济及金融市场波动、货币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投资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每笔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事项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具体实施应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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