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11月08日 02:3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3-091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成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3-090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3年11月7日,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5.58元/股)的情形,已触发“交建转债”(债券代码:12813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交建转债”的转股价格,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一个月(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2月7日)内如再次触发“交建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3年12月8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交建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交建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718号”文核准,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公开发行了8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8.50亿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929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8.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0月16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交建转债”债券代码“128132”。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9月15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3月22日至2026年9月14日。“交建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8.57元/股。

(四)“交建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1年7月14日,公司完成2020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相应将“交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57元/股调整为18.5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14日起生效。

2022年7月25日,公司完成2021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相应将“交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53元/股调整为18.4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25日起生效。

2023年7月19日,公司完成2022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相应将“交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43元/股调整为18.3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19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本次不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3年11月7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5.58元/股)的情形,已触发“交建转债”(债券代码:12813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经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宏观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交建转债”的转股价格,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一个月(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2月7日)内如再次触发“交建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3年12月8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交建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交建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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