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5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龙泉股份”)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1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经询问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询问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23年10月31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3、公司于2023年10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正式签订合同。
4、公司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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