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0月31日 04:3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6 证券简称:恒丰纸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君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徐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君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3-020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

(三)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9份。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阅,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徐祥、李迎春、施长君回避表决。同意本年度新增关联交易金额3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3-021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公告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行情况

2023 年 10 月 29日,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十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经核查,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表决此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3、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徐祥、李迎春、施长君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符合交易双方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我们认为,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为提高运行效率,公司预计未来12个月内与黑龙江恒元汉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元汉麻”)新增的关联交易业务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本年度2023年11-12月份预计新增金额不超过3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三百万元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具体内容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鉴于恒元汉麻为公司控股股东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界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人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财务状况相比2022年有所好转,前期同类关联交易都顺利执行完成,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人恒元汉麻向公司提供纤维加工、安保、环境维护养护、麻原料采购及麻浆销售代理等业务活动,相关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往来,以国家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及推定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新增预计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持续性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合理的成本获得经营业务所需的服务,且相关交易风险可控。由于,此类交易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公司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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