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0月31日 04:3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3-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姚致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栋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国栋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姚致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栋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国栋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3-072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由董事长姚致清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2023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其中姚致清、曹朝阳、陆健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71)。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3-073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由监事会主席刘雪莲女士主持召开。通知于2023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71)。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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