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10月30日消息,岭南股份公告称,公司、乳山市岭南生态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及川财证券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乙方按月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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