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长王玉林、总裁蒋明刚、财务总监梁澐及财务管理中心主任杨彦堂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8日、2022年12月28日召开重大资产重组的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公开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文件,公司拟通过向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信息”)全体股东发行股份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建信息并募集配套资金,同时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增资方式取得公司下属水泥等相关业务子公司控股权及其持有的水泥等相关业务涉及的商标等资产。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有关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董事会, 审议通过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公开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2023年8月3日,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加期审计评估报告等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公开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2023年8月7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批复原则同意公司本次交易总体方案。2023年8月15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2022年12月29日、2023年6月28日、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9日、2023年8月16日在指定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及时向上交所上报重组申报材料,2023年8月30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文件予以受理并进行审核(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在指定报刊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2023年9月13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公司申请重组事项的审核问询函(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在指定报刊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后,组织相关各方积极准备审核问询函的回复。鉴于审核问询函中涉及的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核查与落实,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交所提交审核问询函的书面回复,2023年10月18日,公司向上交所申请延期至不晚于审核问询函回复届满之日(2023年10月21日)起30日向上交所提交审核问询函的书面回复材料(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在指定报刊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正在准备上交所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本次重组事项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玉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彦堂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王玉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彦堂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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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玉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彦堂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玉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彦堂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玉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彦堂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玉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彦堂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3-042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10月1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上午9:00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玉林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投资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组织实施相关事宜。详情请阅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所属部分子公司与中建材国际物产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5票,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同意公司所属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吴忠赛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建材国际物产有限公司签署原煤采购合同,向中建材国际物产有限公司采购原煤,上述公司累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996万元。鉴于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余明清、于凯军回避表决。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部分子公司与中建材国际物产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3-043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上午10:00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彧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有效表决票数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投资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组织实施相关事宜。详情请阅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所属部分子公司与中建材国际物产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同意公司所属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吴忠赛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建材国际物产有限公司签署原煤采购合同,向中建材国际物产有限公司采购原煤,上述公司累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996万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部分子公司与中建材国际物产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意见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能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经查,本审核意见提出前,没有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有关第三季度报告的保密规定。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3-044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3、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4、投资方式:通过商业银行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5、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组织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商业银行、选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明确理财产品投资金额、理财产品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因此本金不存在风险。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并与相关银行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2)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可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审核意见
1.公司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本金不存在风险;本事项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本金不存在风险;本次事项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本金不存在风险。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六、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目前,公司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33,000万元,不存在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授权额度。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七、备查文件
(一)宁夏建材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宁夏建材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宁夏建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
(四)宁夏建材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之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3-045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属部分子公司与中建材
国际物产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内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赛马”)、吴忠赛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忠赛马”)、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水股份”)、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材甘肃”)、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水中材”)分别与中建材国际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国际物产”)签署关联交易合同,向中建材国际物产采购原煤,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996万元。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公司所属宁夏赛马、吴忠赛马、青水股份、中材甘肃及天水中材与中建材国际物产发生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合理,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宁夏赛马、吴忠赛马、青水股份、中材甘肃及天水中材拟分别与中建材国际物产签署原煤采购合同,向中建材国际物产采购原煤,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996万元,其中,宁夏赛马不超过2,760万元;吴忠赛马不超过880万元;青水股份不超过1,540万元;中材甘肃不超过2,736万元;天水中材不超过3,080万元。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中建材国际物产成立于1996年5月20日,注册资本489,544.85万元,法定代表人殷儒生,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村路231号1单元209-33室,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一般项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汽车配件、机械设备、五金工具、仪器仪表、纸张、食用农产品、矿产品(除许可项目)、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石油制品(除危险化学品)的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招投标代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数据处理,自主基础软件服务,智能化物流系统服务,云平台服务,创意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供应链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自有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无船承运业务。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中建材国际物产总资产654,571万元,净资产477,440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4,441万元,净利润23,414万元(经审计)。截至 2023年6月30日,中建材国际物产总资产700,402万元,净资产477,515万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31,197万元,净利润74万元。
公司、宁夏赛马、吴忠赛马、青水股份、中材甘肃、天水中材、中建材国际物产同受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余明清、于凯军回避表决。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中建材国际物产生产经营运行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宁夏赛马、吴忠赛马、青水股份、中材甘肃、天水中材与中建材国际物产签署关联交易合同,能够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
四、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宁夏赛马、吴忠赛马、青水股份、中材甘肃、天水中材向中建材国际物产采购原煤价格是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原煤运输起止地点距离确定。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执行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二)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合同价格是中建材国际物产将货物送至指定交货地点的价格,包含货物材料费、知识产权费、保险、运杂费、装卸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三)数量确认
以宁夏赛马、吴忠赛马、青水股份、中材甘肃、天水中材(以下简称“签约公司”)指定收货地点汽车衡计量为准。
(四)支付与结算
1、支付方式
(1)先货后款,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
(2)签约公司以现汇或银行承兑方式回款。承兑汇票只收取国有股份制(明细由买受人提供)银行承兑汇票,距离解付日期不得超过6个月。
2、结算方式
(1)本合同为一票制,以签约公司进厂汽车衡计量数据为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价格以双方确认价格为准,中建材国际物产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双方在月底前对当月购销数量、金额确认,签约公司以中建材国际物产开具发票上注明的数量、金额全额及时确认并挂账,并应于中建材国际物产开具发票后(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30天内支付100%货款,若有争议,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不得遗留。
(3)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对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以合同不含税价款为基准,按照新税率计算税额,并按照调整后的价税合计结算付款。
(五)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履行相关义务。
2.因签约公司无故拒接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所有损失由签约公司自行承担,中建材国际物产有权单方停止煤炭发运并要求签约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3.自煤炭购销合同签订之日起,任意一方连续3个月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中建材国际物产所供煤炭不符合签约公司需求或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签约公司有权拒收并要求中建材国际物产及时采取措施更换,否则影响签约公司生产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赔偿责任。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经双方有权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针对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后,应形成书面文件盖章确认。该文件将视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合并执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公司宁夏赛马、吴忠赛马、青水股份、中材甘肃及天水中材与中建材国际物产发生关联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是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定价合理,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本事项事前已取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上述交易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余明清、于凯军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所属宁夏赛马、吴忠赛马、青水股份、中材甘肃、天水中材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所属上述公司与中建材国际物产签署原煤采购合同,向中建材国际物产采购原煤价格是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原煤运输起止地点距离确定,价格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余明清、于凯军回避表决,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所属上述公司与中建材国际物产签署原煤采购合同,向中建材国际物产采购原煤,累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996万元。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 《宁夏建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之事前认可意见》
(二)《宁夏建材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之审核意见》
(三)《宁夏建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3-046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9日上午 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2日至11月8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ningxiajiancai@sinoma.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6日发布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11月9日上午 9:00-10:00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9日上午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王玉林、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文君、财务总监梁澐、董事会秘书林凤萍(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11月9日上午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2日至11月8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ningxiajiancai@sinoma.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法务部
电话:0951-2085256 0951-2052215
邮箱:liangyuanyan2021@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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