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吴晓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伟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吴晓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伟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7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存在海外业务,汇率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
2、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外币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交易业务。
3、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规模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
4、业务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
外汇套期保值使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6、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二、审议程序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3、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也可能存在履约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四、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保值为原则,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2、公司制定了《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资金,严格按照《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额度。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保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
六、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提请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制定了《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能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同时,公司制定了《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控制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根据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8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吴晓林先生召集和主持,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提请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9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京国先生召集和主持,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提请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紧密相关。公司及子公司存在海外业务,汇率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外币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交易业务。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业务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4、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3、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也可能存在履约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保值为原则,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2、公司制定了《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资金,严格按照《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额度。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
六、可行性分析
公司存在一定体量的外汇交易,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影响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能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制定了《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七、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制定了《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
公司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能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同时,公司制定了《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控制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黄方亮
2023年10月17日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于兴泉
2023年10月17日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张居忠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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