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2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协议转让股份概述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股东青岛硅谷天堂宏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坦投资”)于2023年9月7日与青岛硅谷天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鲲鹏”)、青岛硅谷天堂嘉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嘉鹏”)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根据上述协议约定,宏坦投资将向青岛鲲鹏与青岛嘉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87,567,9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其中,青岛鲲鹏受让58,398,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青岛嘉鹏受让29,169,8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9%,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038,555,685.3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8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控股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及同日披露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宏坦投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青岛鲲鹏及青岛嘉鹏》。
2023年10月17日,公司收到股东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上述协议转让公司股份87,567,933股(占公司总股本29.99%)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3年10月16日办理完毕。
二、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持股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青岛鲲鹏持有公司股份58,398,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成为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嘉鹏持有公司股份29,169,8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9%),为青岛鲲鹏的一致行动人。原控股股东宏坦投资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王林江先生与李国祥先生。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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