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3-073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8日以电子通讯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正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追认日常性关联交易并增加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以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日常性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较大的依赖。
监事会同意《关于追认日常性关联交易并增加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追认日常性关联交易并增加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3-075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日常性关联交易并增加
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性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以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日常性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较大的依赖。
一、追认并增加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程序
(一)前次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2,215.00万元人民币。关联董事瞿承红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本次增加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日常性关联交易并增加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分别一致同意该议案。
由于合并报表范围的增加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部分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超过经审议的预计额度,公司拟对该等未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予以追认并增加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本次增加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为人民币16,55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追认日常性关联交易并增加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1:2023年1-8月已发生金额为未经审计发生额;
注2:占同类业务比例=2023年1-8月已发生金额/2023年1-8月同类业务的发生额(未经审计)。
三、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四、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增加的与关联方2023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相关交易价格将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具体情况
1、GREAT CHIEFTAIN
在公司增资控股明毅电子之前,明毅电子与GREAT CHIEFTAIN已存在交易,符合明毅电子经营需求。2022年5月,明毅电子与GREAT CHIEFTAIN签署了《设备买卖合约书》,明毅电子向GREAT CHIEFTAIN销售一台一次铜电镀机,上述交易于明毅电子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确认收入,因此产生关联销售额。
2、多科达
惠州毅领与多科达签订了《物资采购合同》,多科达向惠州毅领采购收料机构、抛光机构、剥离机构、表面处理机构、轴承座机构等设备产品。公司后续与多科达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将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合同或订单。
五、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以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日常性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较大的依赖。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追认并增加的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追认日常性关联交易并增加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追认日常性关联交易并增加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追认日常性关联交易并增加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追认日常性关联交易并增加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追认日常性关联交易并增加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追认日常性关联交易并增加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认日常性关联交易并增加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3-074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九龙工业园凤凰三横路57号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门)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0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九龙工业园凤凰三横路57号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电子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10月24日17:00,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注意事项: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苏瑛琦
电话:020-34134354
传真:020-32058269-842
邮箱:sfxk@gzsanfu.com.cn
联系地址: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九龙工业园凤凰三横路57号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3-076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部分内容有误,现对2023年半年度部分内容进行更正,本次更正不涉及对财务报表的调整,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一、更正情况
(一)“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之“(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之“(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期末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增加主要系新并购明毅电子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期末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增加主要系新并购明毅电子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三)“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更正前: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说如下
■
更正后: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说如下
■
(四)“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之“(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更正前: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预计向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原料/商品不超过300万元,本报告期内实际发生相关采购业务291,199.12元,未超交易额度。
2、根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与鼎大化工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书〉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委托广州市鼎大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制造并提供产品,就上述事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书》,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涉及金额预计为150万元(两年)。本报告期内实际发生相关委托加工业务9,079.65元,未超交易额度。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正后: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预计向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原料/商品不超过300万元,本报告期内实际发生相关采购业务291,199.12元,未超交易额度;
2、在公司增资控股明毅电子之前,明毅电子已与GREAT CHIEFTAIN ENTERPRISE COMPANY LIMITED签署采购订单,明毅电子向GREAT CHIEFTAIN ENTERPRISE COMPANY LIMITED采购感温棒、氧化铱钛网等原料;
3、根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与鼎大化工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书〉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委托广州市鼎大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制造并提供产品,就上述事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书》,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涉及金额预计为150万元(两年)。本报告期内实际发生相关委托加工业务9,079.65元,未超交易额度。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披露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工作,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对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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