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富安娜发布公告,10月8日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林国芳、龚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67号)。
警示函显示,9月28日,公司披露《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称董事会以全票审议通过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9月29日,公司披露更正公告,称公司前述决议内容表述有误,关联董事已回避该等表决事项并应计入回避票数。此外,2022年以来,公司出现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对外担保总额等数据披露错误。反映公司信息披露内部管理薄弱,有关人员勤勉尽责不到位。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国芳、董事会秘书龚芸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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