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曙光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3-090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3年9月22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有9名董事表决,实际表决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丹东曙光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为丹东曙光新福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丹东曙光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曙光汽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丹东曙光新福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新福业”)是曙光汽贸的全资子公司,是长安福特汽车的经销商。为满足日常汽车销售经营资金需求,曙光新福业拟与长安金融汽车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授信贷款协议,申请总计不超过960万元的融资授信额度用于采购长安福特汽车,曙光汽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曙光汽贸为曙光新福业担保,有助于曙光新福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详见刊登于2023年9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9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9日
股票简称:ST曙光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3-091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丹东曙光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曙光汽贸”)的全资子公司丹东曙光新福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新福业”),其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96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基本情况概述
1、曙光汽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曙光新福业是曙光汽贸的全资子公司,是长安福特汽车的经销商。曙光新福业拟与长安金融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金融”)签订最高额授信贷款协议,申请总计不超过960万元的融资授信额度用于采购长安福特汽车,曙光汽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贷款人、担保人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贷款人基本情况
1、贷款人名称:长安金融汽车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14号27-1、28-1、29-1
3、法定代表人:叶宇昕
4、注册资本:人民币肆拾柒亿陆仟捌佰肆拾叁万壹仟零贰元整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开办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购车贷款业务;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办理租赁汽车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经批准,从事与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1、担保人名称:丹东曙光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花园路51-18号
3、法定代表人:孙建东
4、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陆仟贰佰捌拾万元整
5、经营范围:销售:汽车、汽车配件、车辆维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汽车租赁、旧机动车交易等。
6、与本公司的关系:该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 的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丹东曙光新福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花园路51-18-1号
3、法定代表人:孙建东
4、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
5、经营范围:销售:汽车、汽车配件、车辆维修。
6、与本公司的关系: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曙光汽贸的全资子公司,曙光汽贸持有其 100% 的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拟签订最高额授信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主体:丹东曙光新福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960万元
3、授信目的:用于向供应商购买车辆
4、授信期限:1年
四、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种类: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曙光新福业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债务之日起2年。
3、担保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长安金融为实现债权产生的其他费用及由此造成长安金融应承担的税费等。长安金融为实现债权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告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拍卖费等一切费用。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将使曙光新福业获得融资,使其运营资金情况得到改善,及时采购汽车,保证该公司的汽车销售业务快速开展,保证在手订单、未来新增订单及时交付,从而为该公司带来运营收益,保证其经营的可持续性。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曙光汽贸是曙光新福业的唯一股东,股权占比为100%。曙光汽贸为曙光新福业担保,有助于曙光新福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信息披露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8,000万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72%,占2022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1.9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66,350万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83%,占2022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16.4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4,069.5万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83%。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9日
股票简称:ST曙光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3-092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股份”或“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4日起被叠加实施并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9号)。
● 相关股东自行召集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购买资产的议案”,决议终止相关关联交易购买资产事项。针对该次相关股东自行召集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是否有效的2份案件以及是否可撤销的2份案件(请见公司公告临2022-120号),截至信息披露日,法院已对其中1份股东大会决议是否可撤销案件做出了终审判决,该终审判决结果为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不可撤销(详见公司临2023-020号公告);法院已对其中2份股东大会决议是否有效的案件做出终审判决,2份终审判决结果均为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详见公司临2023-065号、临2023-074号公告)。根据生效的法院判决,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方进行协商,研讨上述关联交易购买资产事项的稳妥处置方案,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3]000231号),涉及事项如下:
“曙光股份在2021年9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公司收购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天津美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美亚”)汽车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于2021年9月26日与天津美亚签署总价款为1.323亿元的资产购买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并于2021年9月27日向天津美亚支付预付款6615万元,又于2021年12月15日与天津美亚签署补充协议。曙光股份在签订协议前未充分调研标的资产的实际状况,亦未聘请经证券业务备案的专业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的价值实施评估;协议未就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质量瑕疵、缺失、权属纠纷及违约责任等进行充分约定;在协议执行中,曙光股份发现该标的资产存在毁损、盘亏及权属等问题,曙光股份管理层未及时就该等事项对实现交易目标的影响程度履行充分的讨论与决策程序。该等情形违反了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一合同管理》第五条、《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7号一采购业务》第十三条第四款、《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1号一工程项目》第五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曙光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构成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曙光股份管理团队在2022年度内就导致上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否定意见的相关控制缺陷组织实施了整改活动,但上年度关联交易标的资产相关的资产价值评估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撤销天津美亚汽车资产关联交易以及撤销现任董事会的决议的有效性尚在诉讼中,由此导致曙光股份的控制环境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曙光股份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上述重大缺陷已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在曙光股份2022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款的规定,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股票需要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2023年4月25日出具了大华审字[2023]002662号保留意见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如下: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曙光股份流动资产126,830.16万元,流动负债151,457.82万元,流动资产低于流动负债24,627.67万元,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397.41万元,2022年度合并报表经营现金流为-17,094.81万元,亏损数额巨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曙光股份已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事项或情况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8.1条第六款的规定,公司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股票需要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前期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2]000335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解决进展
(一)具体整改措施: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高度重视,拟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1、消除审计意见给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
依法依规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与相关方积极协商,稳妥处置,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加强专业知识学习,规范管理工作
(1)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公司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使其真正了解和掌握各项制度的内容、实质和操作规范要求,特别要强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督导检查,切实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
(2)完善和加强内外部重大信息沟通机制,确保相关主体在重大事项发生的第一时间通知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3、强化内部审计职能
切实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的要求履行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并按要求及时向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情况,严格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工作。
公司后续将以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上述不利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董事会督促公司经营管理层加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建设
(1)以控制流动性风险为经营前提,加强资金优化管理
加强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强化内部经营责任考核,降低费用开支,提升盈利能力。同时,做好科学的资金统筹,合理安排资金使用,重点关注应收账款及存货周转效率,加快资金周转。
(2)拓展业务,增加订单
快速推进新能源皮卡以及自动挡皮卡,推出新款客车、新能源车桥等产品,加强国内国际市场特别是国际市场的大举开拓。
(3)拓展渠道,加大融资力度
公司拟通过新增抵押融资、置换增量融资、引进供应链融资及引进战略投资等多种措施加大融资。
(二)整改结果:
1、2022年5月份以来公司对内控的整改工作在持续进行中。
2、截至信息披露日,相关股东自行召集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购买资产的议案”,决议终止上述关联交易购买资产事项。针对该次相关股东自行召集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是否有效的2份案件以及是否可撤销的2份案件(请见公司公告临2022-120号),法院已对其中1份股东大会决议是否可撤销案件做出了终审判决,该终审判决结果为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不可撤销(详见公司临2023-020号公告);法院已对其中2份股东大会决议是否有效的案件做出终审判决,2份终审判决结果均为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详见公司临2023-065号、临2023-074号公告)。根据生效的法院判决,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方进行协商,研讨上述关联交易购买资产事项的稳妥处置方案,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1、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及的事项的整改将接受外部审计师独立的审计。
2、内控否定意见能否消除存在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4条规定,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9日
股票简称:ST曙光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3-093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下午15:00-16:00以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召开了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关于本次说明会的召开事项,公司已于2023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2023年9月28日下午15:00-16:00,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总裁李全栋先生、独立董事于敏女士、财务总监马浩旗先生和董事会秘书臧志斌先生出席本次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了互动交流和沟通,并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二、本次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及公司的回复情况
在本次说明会上,公司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给予了答复,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具体问题及答复如下:
1、投资者提问:您好!请问原大股东华泰汽车已经出局,新的大股东什么时候才能确定下来?还有现在汽车行业竞争这么激烈,贵公司每年那岌岌可危的销售量,就没有一点危机感吗?未来会不会考虑走赛力斯汽车的模式和华为合作?
回答: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目前,公司已完成控股股东变更及相关交接工作,北京维梓西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将以乘用车业务、商用车业务、车桥及零部件三大主营业务板块为基础,优化发展战略,梳理业务流程,充分发挥公司拥有的"黄海客车"和"曙光车桥"两大品牌优势,积极响应国家汽车产业政策、汽车新四化发展趋势,不断创新发展,满足客户需求,提升核心竞争力,提高行业地位。相关事项以公司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谢谢!
2、投资者提问:请问湖北钟祥项目是否继续推进,该项目是否由现任董事会与钟祥政府签署合作协议?
回答: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湖北钟瑞祥产业投资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维梓西出资是其基于自身的投资需要和投资策略做出的决策,该行为不改变公司控股股东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对公司的控制权不产生影响。后续如有相关投资合作事项,公司将依照相关监管规则,规范履行相关事项的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公平对待公司全体股东。谢谢!
3、投资者提问:公司关联交易审查结果出来没?什么时候可以摘帽
回答: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为公司拟通过关联交易购买关联方天津美亚汽车资产。
关于上述关联交易购买资产事项,相关股东自行召集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购买资产的议案”,决议终止上述关联交易购买资产事项。法院已做出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的终审判决。公司将依法依规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并与相关方积极协商,稳妥处置,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保留意见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针对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问题,公司董事会督促公司经营管理层加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建设:1)以控制流动性风险为经营前提,加强资金优化管理加强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强化内部经营责任考核,降低费用开支,提升盈利能力。同时,做好科学的资金统筹,合理安排资金使用,重点关注应收账款及存货周转效率,加快资金周转。2)拓展业务,增加订单快速推进新能源皮卡以及自动挡皮卡,推出新款客车、新能源车桥等产品,加强国内国际市场特别是国际市场的大举开拓。3)拓展渠道,加大融资力度公司拟通过新增抵押融资、置换增量融资、引进供应链融资及引进战略投资等多种措施加大融资。
公司将努力改善可持续经营条件,强化内部控制的制度健全性和执行有效性,争取尽早实现摘帽。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投资者提问:请问公司引进战投的事宜进展如何?
回答: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公司在三大主营业务板块的经营发展方面,正在积极开展与相关合作伙伴的沟通,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未来是否引进战投以及具体进展,请以公司的公告为准。谢谢!
5、投资者提问:请问股东钟革是否与公司有联系,是否准备参与公司治理?
回答: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公司欢迎支持公司发展、认可公司价值、维护公司稳定的任何投资者购买公司股票,成为公司股东,为公司发展协同努力。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不断优化公司治理,努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以业绩回报投资者。谢谢!
6、投资者提问:请问曙光现在的股东人数有多少呢?曙光是计划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回报投资者呢?
回答: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公司股东人数请参考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的数据。
7、投资者提问:李总,你好!请问公司对以后的发展是如何规划的?有没有想过引进别的战略投资人进来?
回答: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公司将以乘用车业务、商用车业务、车桥及零配件业务三大板块为基础,优化发展战略,梳理业务流程,充分发挥公司拥有的"黄海客车"和"曙光车桥"两大品牌优势,积极响应国家汽车产业政策、汽车新四化发展趋势,不断创新发展,满足客户需求,提升核心竞争力,提高行业地位。
公司拥有新能源客车系列产品平台,黄海客车以纯电动公交车为主,座位客车为辅,逐步开发燃料电池公交车。公司自主研发的整车控制器在客车得到批量应用,黄海客车的新能源产品具有良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特别是推出的“高温包”及“高寒包”设计,同时适应北方高寒天气及南方高温天气。车桥产品紧跟国家倡导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及国际汽车技术的发展趋势,2023年以传统车桥为基础,以电驱动车桥为研发重心。曙光车桥目前已经形成轻型、中重型、悬架系统、新能源和核心零部件五大板块,十个系列的产品格局,100多个产品品种,能满足不同客户的需要,是国内产品系列最全、综合能力最强的车桥零部件企业之一。目前,在电驱动桥系列产品中平行轴结构、同轴直联结构、减速模块+支撑梁结构等主流电驱动桥产品能够满足载重0.6T-4.5T各种车型的使用需求。在悬架产品方面,为多家新势力造车企业全新开发中高端SUV、轿车、MPV底盘新能源车型提供配套,应用先进的结构和更多的高强度材料,提高性能的前提下降低产品重量,降低产品成本。
后续如有相关投资合作事项,公司将依照相关监管规则,规范履行相关事项的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公平对待公司全体股东。谢谢!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详细情况,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进行查看。上述问答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感谢各位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在此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或意见的投资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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