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3-026
债券代码:148280 债券简称:23振业01
债券代码:148395 债券简称:23振业0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暨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变更及调整管理层分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6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原财务总监毛咏梅女士于2021年10月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近期经公司董事会临时负责人李伟先生提名,并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普先生(简历附后)任公司财务总监, 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管理层分工的议案》:因公司管理层变动,按照《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第十届董事会决定调整公司管理层分工如下:
李伟先生临时主持董事会工作,负责公司全面经营管理工作,临时分管审计法务部;杜汛女士协助总裁分管法律事务管理、文秘档案、行政后勤、品牌管理、企业文化、制度流程及信息化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分管办公室、运营管理部;聂浩先生协助总裁分管投资、营销管理、资产运营、城市更新业务、物业管理工作,分管投资发展部;李普先生协助总裁分管财务、资金、预算管理工作,分管计划财务部;杨晓东先生协助李伟先生分管董事会事务、公司股证事务、战略管理、产权管理工作,分管董事会办公室。其他管理层分工保持不变。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原非独立董事毛咏梅女士于2021年10月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近期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推荐,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李普先生(简历附后)作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李普先生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李普先生的任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并授权管理层办理有关事宜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到期中期票据资金偿付需求,优化债务结构,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中期票据,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全部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3年10月16日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第三、四项议案将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简 历
李普:男,197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长春税务学院经济学学士,审计师、高级会计师。1997年加入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原深圳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曾任集团发展部、审计部职员、集团监事会秘书、投资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集团审计部副部长、部长,现任水务集团职工监事。
李普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经查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3-027
债券代码:148280 债券简称:23振业01
债券代码:148395 债券简称:23振业0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9月27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如下: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且已经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5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市国有企业监管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过前期调查、公开选聘和慎重考虑,公司监事会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承担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4万元(含差旅费,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8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10万元)(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事项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3-028
债券代码:148280 债券简称:23振业01
债券代码:148395 债券简称:23振业0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本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已满,且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5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市国有企业监管相关规定,2023年度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8.1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情况:
■
(2)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李建军近三年从业情况:
■
(3)签字注册会计师2徐慧近三年从业情况:
■
(4)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华近三年从业情况:
■
2、诚信记录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94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由天职国际担任,已为公司连续5年提供审计服务(2018年-2022年),2022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由于天职国际聘期已满,且已经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5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市国有企业监管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公司前期调查、公开选聘和慎重考虑,2023年度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职国际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与天职国际不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无意见分歧或未解决的事宜,天职国际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公司对天职国际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以及辛勤的劳动表示诚挚的感谢!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事前友好沟通,立信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监管要求及本公司制度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落实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工作。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4日、9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振业集团选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方案》及《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认真审查,重点关注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特别对中小股东的保护,保障、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聘任事务所审议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重点关注变更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合理性、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独立性、有效性及专业胜任能力,公司支付的相关费用等,监事会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4、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5、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执业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3-029
债券代码:148280 债券简称:23振业01
债券代码:148395 债券简称:23振业0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并授权管理层办理有关事宜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到期中期票据资金偿付需求,优化债务结构,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中期票据。
一、发行方案
1、注册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已发行的中期票据及其他合规用途。
3、发行期限
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4、发行利率
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票面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及与主承销商协商情况确定。
5、发行方式
本次中期票据在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分次择机发行。
6、担保情况
本次中期票据将根据实际发行时市场利率水平变化程度及相关政策择优选择是否采用担保形式发行。具体担保方案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7、发行对象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8、承销方式
选定两家具备相关资质的承销商承销本次中期票据。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申请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中期票据相关工作,依照有关规定,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部门报批,确定具体发行总额、发行期次、发行时间、发行条款、发行期限、发行利率、资金用途、担保方案等;
2、在授权范围内,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3、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发行条款进行适当的调整;
4、聘请为本次注册发行提供服务的所有中介机构;
5、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6、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授权期限自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实施。
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相关发行条件。
四、备查文件: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3-030
债券代码:148280 债券简称:23振业01
债券代码:148395 债券简称:23振业0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0月16日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11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43层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第2项议案《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仅选举一名非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二)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内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2023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9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公告资料。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如有)、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2日、10月13日上午9:00-下午17:00及会议现场投票前。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43层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25863061
传真:0755-25863012
联系人:牛佳琪、李鸿良
(五)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有关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006;投票简称:振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6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委托人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委托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视为无效。
2、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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