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09月29日 03:32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65 证券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23-047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 1487 号公司 5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裕陆先生担任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的方式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李裕高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长李裕陆先生代为出席,独立董事王振源先生、独立董事王弟海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吴忠生先生代为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田怡女士出席会议;财务总监孙子刚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润之、彭思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365 证券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23-048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剩余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9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470,000股股份,该回购股份用途为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鉴于已回购股份三年内转让期限已到期,拟注销上述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64,203,500股减少为262,733,5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09月13日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债权人: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2023年9月29日起45天内(工作日09:00-11:30,13:30-17: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7435982

传真号码:021-57435966

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 1487 号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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