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28 证券简称:中远海特 公告编号:2023-053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9月25日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以书面议案通讯表决形式进行,会议就以下议案征询各位董事意见,议题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每位董事,全体董事于2023年9月28日以书面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半潜船合资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项目执行需要,公司拟对持股65%的合资公司中远海运广州打捞局半潜船运输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250万欧元的担保,担保开具时间预计在2023年9-10月,担保期限匹配项目结束时间,预计最晚为2025年11月30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为半潜船合资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28 证券简称:中远海特 公告编号:2023-054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为半潜船合资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远海运广州打捞局半潜船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半潜船合资公司”)为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65%的合资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对外担保金额为不超过3,250万欧元。截至2023年9月28日,公司暂未对半潜船合资公司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项目执行需要,公司拟对持股65%的半潜船合资公司提供不超过3,250万欧元的担保,担保开具时间预计在2023年9-10月,担保期限匹配项目结束时间,预计最晚为2025年11月30日。担保具体情况及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远海运广州打捞局半潜船运输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香港皇后大道中359-361号南岛商业大厦1301室
(3)单位负责人:谭力
(4)经营范围:水上运输业
(5)注册资本:115万美元
(6)财务情况:截至2023年8月,总资产114.7万美元,总负债6.5万美元,净利润-6.8万美元(新成立公司,尚未开展业务)。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65%,广州打捞局持股35%。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半潜船合资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合资公司项目执行及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半潜船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半潜船合资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四、董事会意见
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半潜船合资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担保行为和内容严格履行了决策和披露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半潜船合资公司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对半潜船合资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9月29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63,416.9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3年6月底净资产的比例为23.6%。公司未发生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28 证券简称:中远海特 公告编号:2023-055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0月26日 11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20号广州远洋大厦20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文件,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将不迟于2023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广州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凡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持股凭证及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二)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三) 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20号广州远洋大厦23楼证券事务部。
(四) 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内达到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电话:(020)38161888
(二)传 真:(020)38162888
(三)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20号广州远洋大厦23楼证券事务部
(四)邮政编码:510623
(五)联 系 人:王健
(六)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