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3-060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40,554,4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6930%。其中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23,638,606股(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占公司总股本的29.5483%。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份性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879号)核准,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普检测”或“公司”)采用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876号)同意,公司股票于2020年9月23日起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6,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8,000万股,其中包括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万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44,881,465股(包含首发前限售股、董监高锁定股)。
自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研究院”)、姚致清和李亚萍。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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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所做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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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另外披露了上述“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及“关于减少及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之外,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承诺事项与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承诺事项一致。
(三)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其他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五)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为其提供任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0,554,4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6930%,其中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23,638,606股(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占公司总股本的29.548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3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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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股东姚致清担任公司的董事长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姚致清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其所持全部限售股份,本次申请解除限售后,姚致清所持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3,352,684股,剩余10,058,055股将作为董监高锁定股继续锁定。
注2:公司股东李亚萍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李亚萍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其所持全部限售股份,本次申请解除限售后,李亚萍所持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2,285,922股,剩余6,857,766股将作为董监高锁定股继续锁定。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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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开普检测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开普检测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开普检测关于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开普检测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3-059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0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0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列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0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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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就议案1.00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2日9:00至11:30及14:00至16:00;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2日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stock@ketop.cn),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请根据是否本人出席提交相应的证件手续(详见下文4、“登记手续”)的扫描件。
3、现场登记地点: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②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③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股东身份证复印件;③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④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一);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原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原件);④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参会股东登记表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2023年10月16日(星期一)下午13:40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向会务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供核验。
5、会议联系人:王峥夏
联系电话:0374-3219525
传真:0374-3219525
电子邮件:stock@ketop.cn
6、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被委托人签名:
附件二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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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10月12日16:00之前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提交,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3008,投票简称:开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 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3-058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近年来市场和技术发展的形势变化,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原计划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11,660.05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79号)核准,公司采用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0.42元。截止2020年9月18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608,4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52,727,712.1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5,672,287.8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23-00006号文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9月26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12,815,277.14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6,600,504.95元,明细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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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总部基地升级建设项目”、“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已分别于2022年9月30日、2023年3月31日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已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付项目剩余尾工款、质保金等款项。
截至2023年9月26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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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公司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其中包括“中低压一二次成套设备检测技术研究”、“含新兴技术的复杂电网仿真测试技术研究”、“新型测试设备及全自动检测技术研究”和“电工电子可靠性试验研究”四个子项目。
公司根据近年来市场和技术发展的形势变化,经慎重论证评估,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拟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的“中低压一二次成套设备检测技术研究”子项目,将“含新兴技术的复杂电网仿真测试技术研究”、“新型测试设备及全自动检测技术研究”和“电工电子可靠性试验研究”三个子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11,660.05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1,014.55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2017年9月21日通过许昌市中原电气谷管理委员会立项备案(项目备案编号:豫许电气服务[2017]34011)。该项目拟在公司总部所在地许昌进行中低压一二次成套设备检测技术研究、含新兴技术的复杂电网仿真测试技术研究、新型测试设备及全自动检测技术研究和电工电子可靠性试验研究四个子项目,完善公司研发条件,提升公司研发实力,为公司未来业务扩展打下基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于2023年9月30日建成,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投入金额明细和投入进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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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中低压一二次成套设备检测技术研究”子项目10,408.90万元,投资“含新兴技术的复杂电网仿真测试技术研究”等其他三个子项目合计4,806.00万元。其中,“中低压一二次成套设备检测技术研究”子项目用于强化公司在一次设备检测领域的技术储备,研究内容包括:中低压一二次成套设备技术要求、中低压一二次成套设备的试验技术和中低压一二次成套设备现场检验技术。截至2023年9月26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电工电子可靠性试验研究”、“新型测试设备及全自动检测技术研究”、“含新兴技术的复杂电网仿真测试技术研究”三个子项目已经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外部环境等因素影响,“中低压一二次成套设备检测技术研究子项目”尚未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569.4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11,660.05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照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投入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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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已结项三个子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含新兴技术的复杂电网仿真测试技术研究”、“电工电子可靠性试验研究”、“新型测试设备及全自动检测技术研究”等三个子项目已经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三个子项目共投入募集资金4,569.4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236.60万元(不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
2、已结项子项目主要为各类测试技术研究平台软硬件系统采购,截至目前尚余一定比例的质保金需要支付。
(三)拟终止“中低压一二次成套设备检测技术研究”子项目的主要原因
经慎重论证评估,根据近年来市场和技术发展的形势变化,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公司拟将“中低压一二次成套设备检测技术研究”子项目终止。具体原因如下:
1、一次设备检测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新进入者发展空间有限
行业主要一次设备检测机构不断加大一次设备检测系统建设投资,覆盖的一次设备检测项目较广(包括电压等级、设备类别等)且设备资产规模巨大,并通过上市、并购等方式扩大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挤压了市场后入者的发展空间。公司原计划通过一二次成套设备检测能力建设切入一次设备检测市场,难度较大。同时,公司对“中低压一二次成套设备检测技术研究”项目投资金额有限且覆盖的检测范围较窄,在一次设备检测领域竞争力较弱,难以获得市场增量空间,投资回报无法有效保障。
2、一二次融合并未造成二次设备检测市场格局发生显著变化
随着一二次融合工作的推进,立项之初公司顾虑的“二次设备检测”被“完整的中低压成套设备检测”替代的风险已经很小,融合后设备的检测目前分为三部分:一次设备的型式试验、二次设备的型式试验以及成套设备的专业检测,其中一次设备的型式试验及二次设备的型式试验仍然由市场上主流的检测机构承担,和之前的检测市场格局对比没有发生明显的参与者“跨界”变化。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根据近年来市场和技术发展的形势变化,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原计划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11,660.05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调整,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虽然公司拟终止“中低压一二次成套设备检测技术研究”项目,但公司将保持对该领域技术进步的关注,研究创新型配电网仿真技术,保持市场竞争优势,并通过对外合作方式满足市场检测需求:
1、继续对中低压一二次成套检测技术进行研究和探索,如参与制定一二次融合相关设备的标准化设计以及入网检测规范。
2、针对配电网一次仿真试验需求,跟踪对比真型试验场技术,利用公司自身仿真能力进行替代或补充,满足市场需求。
3、与行业内一次设备检测机构合作,利用外部单位试验能力弥补一二次成套设备关联性测试方面的不足。
因此,“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低压一二次成套设备检测技术研究项目终止实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1、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经到账超过一年。
2、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3、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就审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召开了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助于公司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已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系公司根据实际运营情况而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3-057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在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由监事会主席刘雪莲女士主持召开。通知于2023年9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已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3-056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在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由董事长姚致清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2023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其中姚致清、曹朝阳、陆健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近年来市场和技术发展的形势变化,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原计划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11,660.05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9)。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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