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3-056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9月11日下午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号楼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推荐黄文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黄文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变更为黄文佳先生。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选举黄文博先生、黄卿乐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正常开 展,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会议选举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黄文佳先生、黄卿乐先生、高铁瑜先生,由高铁瑜先生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委员:张宏亮先生、黄卿乐先生、高铁瑜先生,由张宏亮先生任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黄文博先生、张宏亮先生、高铁瑜先生,由张宏亮先生任主任委员;
(4)提名委员会委员:黄卿乐先生、高铁瑜先生、彭兆祺女士,由彭兆祺女士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黄文博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黄卿乐先生、张保源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张保源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王剑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曹雅莉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黄玉虹女士担任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经营范围增项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章程修正案详见附件2。
《关于经营范围增项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9月28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选举及聘任人员简历详见下页附件;章程修正案详见附件2。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1日
附件1: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和聘任人员简历
黄文佳先生,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出生于1970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1年7月创办本公司,至2010年11月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0年10月至今任北京艾维常青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0年11月至2021年10月任公司董事长;2021年10月13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黄文佳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本公司17,049,545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的关联关系为:黄文佳先生是黄文博先生之兄,黄卿乐先生之叔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黄文博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出生于1972年12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硕士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7年2月至2010年1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1月至 2010年12月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2021年10月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2021年10月13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黄文博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的关联关系为:黄文博先生是黄文佳先生之弟,黄卿乐先生之叔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黄卿乐先生,公司创始人,出生于1975年1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年7月创办本公司,至2010年11月任监事;2010年11月至2010年12月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2020年4月8日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2020年4月8日至2021年10月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年10月13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黄卿乐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本公司39,055,434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的关联关系为:黄卿乐先生是黄文博先生、黄文佳先生的侄子。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彭兆祺女士,出生于1963年3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现就职于北京交通大学任经济管理学院。2020年4月8日起至今任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彭兆祺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高铁瑜先生,出生于1973年,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2019年2月至今西安交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叶轮机械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会员,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会员,西安能源学会会员。2022年5月23日起至今任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高铁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张宏亮先生,出生于1974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 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6月毕业于兰州大学统计学专业,本科学历;2004年6月获兰州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2007年6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7月至2001年7月就职于河北葆祥进出口集团公司,任主管会计;2007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工商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会计系副主任、MPAcc中心执行主任、会计系主任,现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9年7月至今任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12日起至今任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宏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张保源先生,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司法资格。2008年1月至2011年1月任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10月17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张保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王剑女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至2012年10月就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高级项目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1月4日起至今任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曹雅莉女士,1998年8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证券从业资格、持有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0年10月加入公司证券部工作,2023年4月25日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曹雅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黄玉虹女士,1993年9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16年1月至2019年5月在福建南安顺祥金属有限公司任出纳及融资专员,2019年6月至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从事财务工作,2023年4月26日起任公司内审负责人。
黄玉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内审负责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附件2: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
上述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局核准登记为准。除上述条款修订外,《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3-057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9月11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号楼以现场参会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3年9月1日以邮件、电话及传真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陈双塔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讨论和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监事会同意,选举陈双塔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9月11日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简历
陈双塔先生,出生于1982年9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综合能源系统工程师,CPM职业经理人认证。2006年9月至2013年在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2013年至2017年在西拓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担任西拓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4月28日任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2022年4月29日起至今任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双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100股,陈双塔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3-058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航高科”)于2023年9月7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监事会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2023年8月22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以及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至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长:黄文佳先生,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变更为黄文佳先生。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副董事长:黄文博先生、黄卿乐先生
(三)董事会成员:黄文佳先生(董事长)、黄文博先生(副董事长)、黄卿乐先生(副董事长)、王剑女士、李坚先生、龙飞先生、彭兆祺女士(独立董事)、高铁瑜先生(独立董事)、张宏亮先生(独立董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战略委员会委员:黄文佳先生、黄卿乐先生、高铁瑜先生,由高铁瑜先生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委员:张宏亮先生、黄卿乐先生、高铁瑜先生,由张宏亮先生任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黄文博先生、张宏亮先生、高铁瑜先生,由张宏亮先生任主任委员;
4、提名委员会委员:黄卿乐先生、高铁瑜先生、彭兆祺女士,由彭兆祺女士任主任委员。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一)监事会主席:陈双塔先生
(二)监事会成员:陈双塔先生、焦金增先生、王帅先生(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自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公司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的情况
(一)总经理:黄文博先生
(二)副总经理:黄卿乐先生、张保源先生
(三)董事会秘书:张保源先生
(四)财务总监:王剑女士
(五)证券事务代表:曹雅莉女士
(六)内审负责人:黄玉虹女士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均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相应职务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相应职务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保源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曹雅莉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
四、换届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梁娟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对梁娟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1日
黄文佳先生(董事长),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出生于1970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1年7月创办本公司,至2010年11月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0年10月至今任北京艾维常青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0年11月至2021年10月任公司董事长;2021年10月13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黄文佳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本公司17,049,545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的关联关系为:黄文佳先生是黄文博先生之兄,黄卿乐先生之叔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黄文博先生(副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出生于1972年12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硕士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7年2月至2010年1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1月至 2010年12月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2021年10月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2021年10月13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黄文博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的关联关系为:黄文博先生是黄文佳先生之弟,黄卿乐先生之叔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黄卿乐先生(副董事长),公司创始人,出生于1975年1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年7月创办本公司,至2010年11月任监事;2010年11月至2010年12月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2020年4月8日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2020年4月8日至2021年10月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年10月13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黄卿乐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本公司39,055,434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的关联关系为:黄卿乐先生是黄文博先生、黄文佳先生的侄子。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王剑女士(非独立董事),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至2012年10月就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高级项目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1月4日起至今任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李坚先生(非独立董事),出生于1975年,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2000年至2010年在北京经营阀门生意;2011年至今任北京南安企业商会办公室主任;2013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李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龙飞先生(非独立董事),出生于1979年8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甘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规风控部副总经理,甘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规风控部副总经理、甘肃金控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甘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规风控部副总经理、甘肃金控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风控总监,陇原融资租赁(平潭)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陇原融资租赁(平潭)有限公司董事长,甘肃长达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甘肃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甘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甘肃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龙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彭兆祺女士(独立董事),出生于1963年3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现就职于北京交通大学任经济管理学院。2020年4月8日起至今任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彭兆祺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高铁瑜先生(独立董事),出生于1973年,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2019年2月至今西安交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叶轮机械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会员,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会员,西安能源学会会员。2022年5月23日起至今任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高铁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张宏亮先生(独立董事),出生于1974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 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6月毕业于兰州大学统计学专业,本科学历;2004年6月获兰州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2007年6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7月至2001年7月就职于河北葆祥进出口集团公司,任主管会计;2007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工商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会计系副主任、MPAcc中心执行主任、会计系主任,现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9年7月至今任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12日起至今任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宏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简历
陈双塔先生(监事会主席),出生于1982年9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综合能源系统工程师,CPM职业经理人认证。2006年9月至2013年在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2013年至2017年在西拓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担任西拓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4月28日任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2022年4月29日起至今任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双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100股,陈双塔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焦金增先生(非职工代表监事),出生于1971年5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工程师。2002年至2003年,就职于中海油工程公司,从事质量管理和无损检测工作;期间担任无损检测质控责任人职务;2003年至今,就职于北京首航波纹管制造有限公司,从事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期间担任质量部部长、质量保证工程师、副总经理等职务;2013年11月至今任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焦金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焦金增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王帅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出生于1982年4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2007年9月-2009年7月,在北京理工大学就读工程热物理专业,获硕士学位;2009年9月至今,在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职研发中心经理;2013年10月至今任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
王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帅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简历
黄文博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黄卿乐先生、张保源先生(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王剑女士(财务总监)简历同上。
张保源先生(董事会秘书),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司法资格。2008年1月至2011年1月任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10月17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张保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曹雅莉女士(证券事务代表),1998年8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证券从业资格、持有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0年10月加入公司证券部工作,2023年4月25日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曹雅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黄玉虹女士(内审负责人),1993年9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16年1月至2019年5月在福建南安顺祥金属有限公司任出纳及融资专员,2019年6月至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从事财务工作,2023年4月26日起任公司内审负责人。
黄玉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内审负责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3-059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经营范围增项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航高科”)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经营范围增项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如下:“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同时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订。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
1、营业范围增项前: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海水淡化处理;对外承包工程;储能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专业设计服务;特种设备销售;汽轮机及辅机制造;汽轮机及辅机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营业范围增项后: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储能技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汽轮机及辅机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节能管理服务;发电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海水淡化处理;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汽轮机及辅机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
上述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局核准登记为准。除上述条款修订外,《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3-060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00时起。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2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9月25日(星期一)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受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3区20号楼,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1)全体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表决结果。
(3)上述提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需在2023年9月27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来信请寄:北京市总部基地3区20号楼(南四环西路188号)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政编码:100070(信封请注明“会议登记”字样);
4、登记时间:2023年9月27日9:00-11:30,13:30-16:30 ;
5、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北京市总部基地3区20号楼(南四环西路188号),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2255555,传真:010-52256633
联系人:张保源、曹雅莉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参会人员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5;
2、投票简称:首航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股东或委托人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1、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
2、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受托人)签名:
代理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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