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日海 公告编号:2023-097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总经理提请聘任骆小燕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骆小燕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骆小燕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骆小燕先生:1976年生,研究生学历,历任朗讯科技贝尔实验室、威盛电子有限公司移动通讯软件开发工程师,德信无线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软件总监,希姆通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13年起加入芯讯通无线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目前任芯讯通副总裁。
骆小燕先生通过参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参加份额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为3.03%。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日海 公告编号:2023-096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9月11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智能”)第六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于2023年9月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李鸿斌先生、杨宇翔先生、薛健先生、黄海明先生、赵广宇先生、刘江平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肖建波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设战略投资部暨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公司管理、完善公司战略管理及投资管理体系,整合利用各方优势资源,把握战略性投资先机,推进公司产业发展与融合,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设立战略投资部,负责为管理层、董事会提供战略咨询、拟定公司投资战略与投资计划、对外投资项目尽职调查、实施对外投资、投后项目管理等工作。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日海 公告编号:2023-098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23〕第8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中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23年6月26日前将相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和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详细解答。公司此前分别于2023年6月26日、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24日、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28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将问询函回复时间延期至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24日、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11日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2023-062、2023-066、2023-069、2023-080、2023-086)。
鉴于部分回复内容仍然还需要补充和完善,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本次问询函,预计在2023年9月25日前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并对外披露。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问询函回复。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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