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8月26日 05:46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252 公司简称:天德钰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郭英麟先生、梅琮阳先生、谢瑞章先生、施青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Kwang Ting Cheng先生、韩建春先生、陈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韩建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韩建春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Kwang Ting Cheng先生、陈辉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完成科创板最近一期的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并取得相应学习证明。

(三)董事会换届选举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同意提名陈柏苍先生、郭礽方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之日起三年。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一届监事会监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一、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英麟先生,1962年8月出生,中国台湾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台湾成功大学学士。1986年10月至1991年5月,任职于宏碁电脑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任;1991年6月至1997年8月,任职于Phoenix Technologies Ltd.,担任经理;1997年9月至2001年5月,任职于特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协理;2001年6月至2014年10月,任职于鸿海精密,担任协理;2014年10月至2019年9月,任天钰科技副总经理;2015年1月份至2019年12月,任天德钰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专长于资讯系统和半导体产业,擅长于管理中(包括中国台湾)、美工程和事业团队。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负责公司管理和规划发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英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11%股份,其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约3.949%的股份。此外,郭英麟先生通过资管计划参与公司科创板IPO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有公司2,533,116股,郭英麟先生持有资管计划13.95%的份额。郭英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郭英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梅琮阳先生,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台湾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台湾新竹交通大学电子工程硕士。2004年至2008年,任职于祥硕科技,担任协理;2008年至2017年,任职于达宙科技,担任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19年9月,任天钰科技副总经理。专长半导体产业,经历研发、系统开发、市场开发、客户服务和销售。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香港捷达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梅琮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7%股份,其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约0.288%的股份。此外,梅琮阳先生通过资管计划参与公司科创板IPO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有公司2,533,116股,梅琮阳先生持有资管计划8.39%的份额。梅琮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梅琮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谢瑞章先生,1969年3月出生,中国台湾籍,中国台湾中正大学电机硕士。1995年8月至1997年任职于中国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工程师;1997年至1998年任职于盛群电子,担任工程师;1998年至2000年任职于美商ATi Inc.,担任经理;2000年至2004年,任职于Infineon Inc.(英飞凌),担任经理;2004年至2008年,任职于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处长;2008年至2019年,任天钰科技,担任副总经理(2017年7月实际担任合肥捷达总经理),在半导体制程、设计、测试等工程及外包管理、运营等有25年工作经验。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合肥捷达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瑞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8%股份,其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约0.185%的股份。此外,谢瑞章先生通过资管计划参与公司科创板IPO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有公司2,533,116股,谢瑞章先生持有资管计划8.72%的份额。谢瑞章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谢瑞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施青先生,1990年3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8年至2015年就读于清华大学,获理学学士、管理学硕士学位;2015年至2017年,任北京清芯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8年至今,任元禾璞华(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追势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芯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及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施青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Kwang Ting Cheng先生,1961年2月出生,美国籍,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电机工程及计算机科学系博士。1988年8月至1993年10月,任职于AT&T贝尔实验室,担任研究员;1993年11月至2014年6月,任职于加州大学圣芭芭拉分校电机及计算机工程学系,担任教授;1998年至2003年,任职于Verplex Systems,担任首席技术长、首席技术顾问;2005年4月至2008年6月,任职于加州大学圣塔芭芭拉分校电机及计算机工程学系,担任主任;2013年4月至2014年6月,任职于加州大学圣芭芭拉分校电机及计算机工程学系,担任署理协理校长(研究);2014年7月至2016年4月,任职于加州大学圣芭芭拉分校电机及计算器工程学系,担任协理校长(研究)、特聘教授。现任杭州质子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及董事、InnoHK Centre on “AI Chip Center forEmerging Smart Systems”(ACCESS)(由香港特区政府创新科技署提供资助而成立的研发中心)中心主任,加州大学圣芭芭拉分校荣誉教授,南沙信息科技园区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香港科技大学副校长,以及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Kwang Ting Cheng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Kwang Ting Cheng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韩建春先生,1982年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2005年7月至2006年2月,任职于好又多管理咨询服务(上海)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财务助理;2006年2月至2007年9月,任职于The wheel group,担任财务助理;2007年10月至2015年6月,任职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经理;2015年7月至2019年10月,任职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授薪合伙人;2019年11月至今,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授薪合伙人;2015年8月至今,任上海帆旗财务咨询事务所法定代表人;2017年4月至今,任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6月至今,任上海未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4月至今,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校外导师;2018年2月至2021年2月,任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2月至今,任海特克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4月至今,任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建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韩建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陈辉先生,1975年4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兰州大学工商管理系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书。2008年7月至2011年5月任广东佛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21年11月任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21年11月至今任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20年12月至今兼任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2年6月至今兼任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柏苍先生,1971年6月出生,中国台湾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台湾中山大学财管研究所硕士。1997年9月至2002年10月,任职于中国台湾元大证券(股)公司,担任襄理;2002年10月至今,担任天钰科技财务总监;2020年3月至今,兼任胜薪科技监事;2010年11月至2020年9月,兼任天德钰有限监事;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陈柏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郭礽方先生,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台湾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台湾高考会计师,中国台湾交通大学管理科学研究所硕士。2002年11月至2005年7月,任职于中国台湾安侯建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领组;2006年10月至2009年7月任职中国台湾大丰能源科技(股)公司,担任主办会计;2011年4月至2014年2月任职于中国台湾台欣生物科技(股)公司,担任财会资深经理;2014年3月至今,担任天钰科技会计副处长。

截至目前,郭礽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3年8月15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柏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过程中,相关人员严格保密,未发现提前泄露报告内容的情况。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编制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监事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陈柏苍先生、郭礽方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特此公告。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6日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150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55.5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924.5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400.53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2日全部到位,并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9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137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本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40.37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4,420.48万元(包括前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17,080.82万元),本期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238.93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466.2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9,446.28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0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70,808,2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10月17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尚未赎回的银行理财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11月3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2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62,324,363.49元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5000万元用于归还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本报告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情况,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移动智能终端整合型芯片产业化升级项目”、“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2023年5月延期调整为2024年6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7月14日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00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55.56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21.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924.5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400.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到账,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9月22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1379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移动智能终端整合型芯片产业化升级项目”“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建设周期为24个月,上述项目于2021年立项规划建设周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2年9月22日。项目建设计划支出中包含的场地基础建设、物料采购、设备购置等由于受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晚于初始预期等因素的影响,使项目在资金投入上出现时间差,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

四、本次延期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规定:“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计划金额50%,上市公司应当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移动智能终端整合型芯片产业化升级项目”、“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移动智能终端整合型芯片产业化升级项目

1、项目必要性分析

近年来,移动智能终端领域的迅速发展对行业相关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智能终端、消费电子领域的快速发展,催化出容量更大的未来市场,行业成长空间巨大,市场的飞速发展对相关驱动芯片的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市场需求的推动外,集成电路设计行业的技术更新迭代也不断加快,并且受境外政治因素的影响,中国政府大力支持本土集成电路公司的自主研发,这些都促使行业内公司加速推陈出新,以保持技术持续更新。在公司产品在细分行业内,智能移动终端显示屏驱动芯片、摄像头音圈马达驱动芯片主要龙头厂商集中在中国台湾地区及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快充协议芯片、电子标签驱动芯片领域虽然在中国境内居细分行业前列,但在全球范围内的细分行业领域仍有上涨空间。因此,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对新产品进行进一步的研发及产业化,从而保证公司技术上的延续性和前瞻性,为相关细分领域新产品、新技术的发展提供保障。

本项目将针对公司已有的细分领域产品进行新产品的产业化建设,在智能移动终端显示驱动芯片领域,公司将对触控与显示驱动集成芯片(TDDI)、AMOLED类可穿戴显示驱动IC、新一代全屏下指纹辨识类芯片(FDDI)和5G环境下应用的VR类显示驱动芯片等进行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生产,扩展原有显示驱动芯片的应用领域,并通过技术提升进一步降低成本;在摄像头音圈马达驱动系列芯片领域,公司将进一步对记忆金属马达(SMA)驱动芯片和光学防抖(OIS)驱动芯片进行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生产,以满足高中低阶智能手机市场的需求;在快充协议系列芯片领域,公司将在原产品的基础上,继续进行USBA+USBC双口整合型、多协议快充IC等产业化发生,提升公司在快充协议IC领域的行业地位;在电子标签驱动芯片领域,公司将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产品性能,拓展产品在新零售领域的应用范围。综上,公司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能够提升产品性能、扩大产品应用领域,且能够优化成本,从而提升在移动智能终端领域的市场份额和竞争力。

2、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集成电路行业为我国重点支柱产业,近年来,相关政府及主管部门相继出台支持行业发展的产业、税收优惠、投融资、人才支持等政策。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公司现有芯片产品的产业化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相关产业支持政策也将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2)公司注重技术研发和积累,已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共拥有专利62项,其中发明专利58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涵盖本项目各产品领域。公司扎实的技术积累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同时,公司注重人才培养,建立了完善的人才培养及激励机制,培养了完整的研发团队。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共拥有研发人员188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72.59%,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坚实的人员保障。

(3)公司具备良好的客户及供应链资源公司深耕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多年,积累了稳定良好的客户及供应链资源。客户方面,公司与多家电子元器件代理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且与行业内知名模组厂、面板厂、方案商和终端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供应链方面,公司与行业内领先的晶圆制造商和封装测试商均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为本项目的产业化实施提供有效的产能基础。综上,公司拥有的良好客户及供应链资源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3、重新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移动智能终端整合型芯片产业化升级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条件变化,适时安排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

(二)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必要性分析

(1)实现关键技术国产化的需要集成电路产业为电子信息等众多科技产业的基础性产业,对其他重要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我国集成电路企业起步较晚,部分核心技术仍集中在少数国家手中。公司常年深耕移动智能终端领域的整合型单芯片研发、设计、销售,在智能移动终端显示屏驱动芯片、摄像头音圈马达驱动芯片、快充协议芯片、电子标签驱动芯片领域均有一定建树,具备了一定的进口替代能力,但与各细分领域的领头企业仍存在一定的技术差距。本项目通过新设研发中心、引进高端技术人才,加强对各领域产品和技术的研发,有利于公司更快响应市场需求,及时提升技术实力,实现部分高阶技术的国产化,也有助于推动公司提升市场地位。

(2)有利于改善研发环境、引进高端人才公司是Fabless芯片设计公司,对于员工的专业能力有着极高的要求,现有研发团队具备扎实的技术实力,在移动智能终端领域的整合型单芯片的研发设计具有丰富经验。但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及市场需求的多样化、细分化,公司亟需引入适当的研发人员以满足项目研发的需要。但目前国内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人才较为匮乏,因此,公司需要整合现有资源、不断完善研发中心建设,从而吸引更多高端技术人才,以提高公司整体研发水平、助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2、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集成电路行业为我国重点支柱产业,近年来,相关政府及主管部门相继出台支持行业发展的产业、税收优惠、投融资、人才支持等政策。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公司现有芯片产品涉及的新技术和方向的研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相关产业支持政策也将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2)公司具备项目实施的技术团队和技术基础

公司注重技术研发和积累,已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共拥有专利62项,其中发明专利58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涵盖本项目各产品领域。公司扎实的技术积累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同时,公司注重人才培养,建立了完善的人才培养及激励机制,培养了完整的研发团队。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共拥有研发人员188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72.59%,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坚实的人员保障。

(3)公司健全的研发管理制度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公司注重研发建设及管理,建立了完善的研发机构和管理制度。目前,公司研发机构包括类比设计处、数位研发处、系统模拟处、技术支援处、电脑辅助设计处、系统验证处,能够满足项目研发各个环节的要求。同时,公司制定了完善的研发管理制度,对项目研发环节及流程进行规范管理。此外,公司注重研发投入,2020年至2022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5,652.60万元、13,116.60万元、14,962.66万元,研发投入持续稳定增长。

综上,公司健全的研发机制、管理支持和稳定持续的研发投入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3、重新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条件变化,适时安排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用途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依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6日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依女士,199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6月至2019年7月在深圳市金智软件有限公司担任人事行政主管;2020年12月至今在公司人事行政部担任资深高级专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依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依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252 证券简称:天德钰 公告编号:2023-027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002号飞亚达科技大厦901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1日

至2023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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