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282 公司简称:亚光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s://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63号《关于核准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50.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 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30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552.18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747.82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106 号”《验资报告》。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并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已于2023年8月10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宪标先生主持。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半年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可行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3年半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3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993,383.56元,2023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8,259,989.09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实际可分配利润484,747,376.07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33,820,000股,由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146,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全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全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可行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以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分配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河北乐恒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不存在投资可能未获批准的风险;投资目的的实现会受到行业环境和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增强公司在节能环保专用设备制造领域的竞争力,促进子公司发展壮大,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河北乐恒节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恒节能”)以现金方式增加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乐恒节能的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100%。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加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乐恒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05月28日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280694316937
法定代表人:陈静波
住所:大厂县潮白河工业区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制药机械、化工机械、食品机械和通用机械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运输、安装、修理、维护、进出口业务;节能环保、污水处理设备及控制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运输、安装、修理、维护、进出口业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保障县域基本运行的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三、增资标的的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乐恒节能的总资产为140,976.4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2,824.4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60,890.55万元,净利润为10,465.4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3年6月30日,乐恒节能的总资产为165,950.2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6,577.3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39,062.91万元,净利润为6,700.7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对象为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本次增资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全部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本次增资不改变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子公司发展壮大和满足其业务增长需要,达到预期目标会受到行业环境和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并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已于2023年8月10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潘维力女士因海外工作原因无法参会,委托独立董事沈习武先生行使投票权。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国华先生主持。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半年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半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河北乐恒节能设备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因工作调整,罗宗举先生向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罗宗举先生在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的职务。罗宗举先生自任职以来恪尽职守、勤勉敬业,公司董事会对罗宗举先生在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行及信息披露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吴超群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吴超群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相应的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吴超群,男,198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2023年1月加入公司,现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印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63 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3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8,552.1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747.8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9日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 2023 年3月9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1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3年3月9日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3月27日,公司及子公司河北乐恒节能设备有限公司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因“年产50套MVR及相关节能环保产品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乐恒节能于2023年3月27日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原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用于实施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全部转入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公司于2023年5月6日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3年3月29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15,035.38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5,035.38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4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未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与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滨海八路558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1日
至2023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8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异地股东可采取电子邮件、邮递函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3 年9月8日,上午 8:30-11:30 ,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地址:浙江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滨海八路558号;
3、联系电话:0577-86906890;
4、联系人:吴超群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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