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8月26日 05:46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595 公司简称:东尼电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签订碳化硅重大合同情况

2023年1月9日,公司子公司东尼半导体与下游客户T签订《采购合同》,约定东尼半导体2023年向该客户交付6英寸碳化硅衬底13.50万片,含税销售金额合计人民币6.75亿元;2024年、2025年分别向该客户交付6英寸碳化硅衬底30万片和50万片,最终单价由双方在前一年第四季度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交付的时间由双方在前一年第四季度协商确定。

在后续合同履行过程中,交付的数量、时间、单价等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如遇宏观政策、市场环境、产品品质、运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如期、全面履行或被取消,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违约金。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加强风险管控,保障合同正常履行。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告编号:2023-002)

2、为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情况

2023年2月23日,东尼半导体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租金总额为人民币13,226.72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公司为该合同项下东尼半导体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告编号:2023-009)

2023年6月7日,东尼半导体与浙江省富浙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租金总额为人民币10,546.58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公司为该合同项下东尼半导体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告编号:2023-033)

3、子公司增资扩股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的议案》,同意顾小荣、叶佩华、钱鑫祥三人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尼半导体增资合计23,000万元,持有其4.31%股权;同时公司向东尼半导体增资10,000万元,持股比例变为69.42%,东尼半导体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告编号:2023-030)

2023年5月19日,东尼半导体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公告编号:2023-032)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3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88号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

(五)本次会议由沈新芳先生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5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会计准则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制度要求,公司在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各项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一)整体情况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2023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23,709,633.43元,其中2023年第二季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0,889,606.33元。

(二)存货跌价损失计提依据及计提金额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对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2023年第二季度共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0,889,606.33元,其中发出商品9,494,400.40元、库存商品1,395,205.93元。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2023年第二季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将减少2023年第二季度利润总额10,889,606.33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6月30日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通过。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4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挂号邮件、传真等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方式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88号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杨利群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我们同意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

3、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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