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77 公司简称:百奥泰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核心竞争力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行业风险和宏观环境风险等因素,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注:截至2023年6月30日,七喜集团实际持有公司159,990,270股。登记在七喜集团名下的股票数为159,404,570股,占百奥泰总股本的38.50%,七喜集团通过转融通方式出借其所持百奥泰股份585,700股,该部分股份出借期间不登记在七喜集团名下,但该部分出借股份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 688177 证券简称: 百奥泰 公告编号:2023-044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奥泰”或“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19年11月20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月14日《关于同意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2号)注册同意,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65,6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76,199,783.7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494123_G0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61,452,299.73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77,199,053.3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预提所得税、银行手续费及部分上市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不包括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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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20年2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已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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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430,000,000.00元。
三、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同意追认在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授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有效期届满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43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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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九)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14,747,483.97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7.44%。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投入整体按计划进行,公司将根据项目计划进度继续有序使用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药物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保持不变,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已经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药物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保持不变,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已经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表1:
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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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177 证券简称:百奥泰 公告编号:2023-045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奥泰”)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19年11月20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月14日《关于同意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2号)注册同意,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65,6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76,199,783.7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494123_G03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2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8月21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61,452,299.73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77,199,053.3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预提所得税、银行手续费及部分上市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不包括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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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3,392,637.4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494123_G01号)。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三)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药物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保持不变,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已经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百奥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药物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保持不变,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已经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百奥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四)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同意追认在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授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有效期届满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同时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正常资金需求。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77 证券简称:百奥泰 公告编号:2023-046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8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晓云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刊登的《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刊登的《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刊登的《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开具保函业务并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向工商银行广州增城支行申请开具保函,并提供质押担保,是基于公司工程项目建设和监管部门监管要求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项目建设的正常有序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向工商银行广州增城支行申请开具保函,并提供金质押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刊登的《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开具保函并提供质押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截止2023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截止2023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刊登的《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23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有关规定,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3年1-6月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编制了《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附注进行鉴证并出具了《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2023年1-6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百奥泰2023年1-6月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刊登的《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6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77 证券简称:百奥泰 公告编号:2023-047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3年6月30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奥泰”或“公司”)董事会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19年11月20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月14日《关于同意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2号)注册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65,6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76,199,783.7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494123_G0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7,199,053.3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预提所得税、银行手续费及部分上市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不包括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见下表:
■
(三)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药物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保持不变,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已经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百奥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药物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保持不变,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已经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百奥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3,392,637.4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494123_G01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已完成了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置换。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说明
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1年8月24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2022年8月19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8月23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自上一授权期限到期日(2021年3月18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2年3月18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同意追认在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授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有效期届满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43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
(六)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14,747,483.97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7.44%。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投入整体按计划进行,公司将根据项目计划进度继续有序使用募集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收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表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四、认购股份资产的运行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比较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了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特此公告。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表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附表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
注1:投资项目承诺效益各年度不同的,应分年度披露。
注2: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截止日期间,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
证券代码:688177 证券简称:百奥泰 公告编号:2023-048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总体发展规划,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上述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及签署的协议为准。
本次授信的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该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授权事宜:上述授信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与相关银行签署授信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该等文件的修正及补充),授权期限至前述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信事项不涉及对外担保或关联交易,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 688177 证券简称: 百奥泰 公告编号:2023-049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开具保函并提供质押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奥泰”)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开具保函业务并提供质押担保的公告》,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广州增城支行”)申请开具保函,并提供质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为保证“百奥泰研发中心及营销总部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建设与施工工作的正常开展,并符合政府监管部门关于工程款支付的有关监管要求,公司向工商银行广州增城支行申请开具保函,保函金额为人民币20,268,000元整,保函受益人为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同时,公司向工商银行广州增城支行提供质押担保,质物为金额为人民币20,268,000元的单位定期存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相关方的基本情况
(一)百奥泰
■
(二)工商银行广州增城支行
■
三、相关协议及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开立保函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受益人: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担保事项:为被担保人与担保受益人签订的编号为“穗国地出合440116-2018-00002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下履约保证义务提供担保。
担保币种及担保金额:人民币20,268,000元;
付款条件:在本担保有效期内,担保受益人向银行提交书面索赔通知书和被担保人的违约事实证明材料。
(二)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质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支行;
出质人: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质物:金额为人民币20,268,000元的单位定期存单;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相关协议及合同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最终实际签署为准。
四、对管理层的授权
在董事会审定的相关协议性质、对象、金额、用途等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业务需求办理具体事宜。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开具保函业务并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工商银行广州增城支行申请开具保函,并提供质押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向工商银行广州增城支行申请开具保函,并提供质押担保,是满足公司项目建设及有关监管部门监管要求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本次担保期内公司有能力对经营管理及财务风险进行控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申请开具上述保函业务并提供质押担保及授权业务。
七、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开具保函业务并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工商银行广州增城支行申请开具保函,并提供押担保。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向工商银行广州增城支行申请开具保函,并提供质押担保,是基于公司工程项目建设和监管部门监管要求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项目建设的正常有序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向工商银行广州增城支行支行申请开具保函,并提供质押担保。
八、上网公告附件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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