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060 公司简称:云涌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60 证券简称:云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以书面形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全体成员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涌科技2023年半年度报告》、《云涌科技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理由合理、恰当。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涌科技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前述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涌科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特此公告。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60 证券简称:云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云涌科技”)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1127号)同意,云涌科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4.47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67,05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64,952,830.1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2,097,169.81元。2020年7月7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中天运[2020]验字第90033号)。云涌科技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公司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和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882.5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信息可查阅于2023年8月12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涌科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进行滚动使用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云涌科技本次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云涌科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二)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60 证券简称:云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127号”《关于同意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涌科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合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0.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4.47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67,05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64,952,830.1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2,097,169.81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7月7日出具中天运[2020]验字第90033号验资报告。云涌科技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云涌科技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本公司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大学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为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注销了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000029973200035403598”、“20000029973200035404188”),并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新设立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12月15日,云涌科技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新设立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115020129388688889”、“1115020129366999916”),并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12月18日,原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000029973200035403598”、“20000029973200035404188”)已注销,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失效,原募集资金账户的本金及利息将转入新募集资金专户。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原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大学城支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专户更名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海陵支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专户,账号不变为384060300011000060030。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云涌科技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与2023年6月30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可查阅公司于2022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8,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可查阅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和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882.5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可查阅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
单位:元人民币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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