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2022年11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第16号解释”)文件,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对于在首次施行第16号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第16号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第16号解释的单项交易,按照第16号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第16号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
2022年11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和股份认购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保信央地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股份转让+表决权放弃+非公开发行”的整体方案取得新亚制程控制权,“表决权放弃”后、“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现任的9名董事中,7名董事系由保信央地提名、2名董事系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其中6名非独立董事中,5名系由保信央地提名、1名系由公司董事会提名。
截至2023年2月15日,保信央地已成为公司持有表决权比例第一大股东。公司其他持股5%及以上的股东珠海格金、湖南湘材、维也利战投均仅作为财务投资人,从未向公司提名董事,亦未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且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董事会相关议案时,均对保信央地所提名董事投同意票,票数不低于其持有公司股份数。同时,珠海格金、湖南湘材、维也利战投均出具《关于不谋取新亚制程控制权的承诺函》。
根据实际情况,基于保信央地已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任选,能有效控制董事会多数席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之情形(三)的规定。因此,经审慎判断,公司认定保信央地对公司拥有控制权,即保信央地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王伟华女士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2、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鉴于公司自筹划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以来,公司的经营情况、股东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控制权情况发生变化,公司拟终止前次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筹划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有关议案,保信央地拟通过一致行动人上海利挞科技有限公司及宁波彪隋科技有限公司拟以6.18元/股的价格认购公司合计不超过15,226.20万股股票(含15,226.20万股,最终认购数量以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巩固公司控制权。
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规则于2023年2月17日起正式实施,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26日召开公司第六届第六次董事会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将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涉及的发行法规进行更新,将涉及“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表述对应修改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将“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同意注册”相关表述修改为“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或“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其他事项及内容不作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收购新亚杉杉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收购杉杉新材料(衢州)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宁波甬湶投资有限公司及杉杉新材料(衢州)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简称“新亚杉杉”)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公司子公司上海新亚中宁新能源有限公司收购甬湶投资持有的新亚杉杉51%股权。
2023年2月17日,新亚杉杉完成了有关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新的《营业执照》。自2023年2月18日起,新亚杉杉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增加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六氟磷酸锂等化工新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主营业务,并能与原本电子胶业务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依靠新的主营业务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4、关于收购新亚中宁少数股东权益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公司拟与上海睿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睿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收购上海睿擎持有的浙江新亚中宁新能源有限公司49%股权。
2023年8月,公司与上海睿擎完成了上述股权交割及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公告》《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14,2023-124)。
5、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的事项
2023年3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23年3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办理注册地址由珠海市迁至衢州市”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完成了迁址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6、有关获得政府奖励的事项
根据《浙江省深入实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凤凰行动”计划(2021一2025年)》(浙政发〔2021〕6号)、衢州市政府出台的《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实施企业上市“3030”行动的若干意见》、《衢州市招商引资若干政策》(衢政办发〔2020〕7号)等有关上市企业异地迁入的相关政策,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2023年7月7日分别收到衢州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的奖励,共计2,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政府奖励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2023-119)。
7、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相关事项
2022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许雷宇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89号)、公司原控股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徐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90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2023年5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3007号),经公司查询与了解,本次立案的原因系该《警示函》下有关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公司与原实际控制人徐琦女士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相关事项导致。
2023年8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1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133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涉及①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②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③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其中①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②、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执行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134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总金额
经公司对2023年6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23年6月30日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2,274,763.43元,占公司2023年半年度未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6.82%。以上情况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因合并收购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增加期初坏账准备金额24,132,221.85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3,549,105.46元,其他应收款7,835元,存货575,281.39元。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10,503,220.78元,其中6,465,097.21元为保理业务客户因应收款处于诉讼阶段单项计提产生,占本期应收账款计提坏账的60.32%。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2,274,763.43元,对2023年半年度净利润影响金额为6,940,394.32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应收利息的信用风险特征,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确定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拟对2023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存货计提坏账准备合计12,274,763.43元,占公司2023年半年度未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6.82%。
四、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130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2023年8月23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伟华女士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131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并于2023年8月23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金文顺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规,会计处理的方法依据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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