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700 公司简称:宁水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6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向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琪先生召集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制定〈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公司严格按照《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3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内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该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而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公司将“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及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认为: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认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内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及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的品种除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外,还可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12个月以内)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1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7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修订原因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最新修改规定,拟修订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章程》的修订
■
除上述条款外,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二、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
■
除上述条款外,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本次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8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完善员工激励机制,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核心人才,优化人才队伍建设,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为核心员工首次置业提供借款基金。
●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被资助对象均为公司在职员工,公司将充分核查借款员工的偿债能力及资信状况,加强对借款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借款资金规模,保证借款资金安全与偿还计划的有效实施,但资金借出后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借款额度: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2、借款用途:仅限用于符合借款条件的特定员工在浙江省宁波市内为解决首套自住房购买问题的合理借款情况。
3、借款金额:依据员工在公司的服务年限、绩效表现、偿还能力、公积金缴纳情况等评定出员工可借款金额,借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分为10万元、15万元、20万元三档。
4、借款期限:借款的最高还款期限为5年,实际还款计划以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5、资金利息:借款期限内,员工申请的购房借款属于免息借款。
6、借款担保:就借款事项,员工需要提供担保人,担保人可以为申请人的父母、配偶或亲属等。
7、还款方式:借款人可在借款期内选择按月分期还款或其他还款方式,具体按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执行。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必须为与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且司龄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在职员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属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关联方除外)。被资助对象无不良个人征信记录、未被银行列入黑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除为本次购房外无其他超过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大额债务。
三、风险防范措施
1、公司为员工提供借款的总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在此额度范围内,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用于后续公司员工借款申请。
2、公司依据员工在公司的服务年限、绩效表现、偿还能力、公积金缴纳情况等评定出员工可借款金额,借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分为10万元、15万元、20万元三档。
除上述规定,公司制定了《员工借款管理办法》另对员工申请购房借款的申请资格、限制、流程及还款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公司将与借款员工签订《员工借款协议》并约定还款额及还款期限,严格控制风险。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员工提供购房借款能有效吸引优秀人才,留住核心骨干员工及有潜力的员工,帮助员工实现安居乐业。同时,公司制定的《员工借款管理办法》明确了借款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充分考虑了员工的履约能力等因素,整体风险可控;且公司本次向员工提供购房借款不涉及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为员工提供购房借款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员工提供购房借款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员工提供购房借款能有效吸引优秀人才,留住核心员工及有潜力的员工,帮助员工实现安居乐业。同时,公司已制定了《员工借款管理办法》,明确了借款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充分考虑了员工的履约能力等因素,整体风险可控;且公司本次向员工提供购房借款不涉及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员工提供购房借款事项。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0元(不含本次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8月 25 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0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5号”文核准,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09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6.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006.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339.1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67.5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月16日全部到账,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0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34,792,641.01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516,076,441.01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115,303,437.62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和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于2019年1月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鼓楼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20年6月10日与宁波兴远仪表科技有限公司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柏支行签订了《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半年度,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34,792,641.01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1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5,966,026.59元。置换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056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主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够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后续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金额为0.0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上半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1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将“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后剩余的募集资金1,492.10万元(含利息收入,数据截至2023年6月30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5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09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16.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006.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339.1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67.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月16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02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募投项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截至2023年6月30日,“年产405万台智能水表扩产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使用状态并结项,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与总投资额的差额是由于竣工结算的项目尾款尚未支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鼓楼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20年6月10日与宁波兴远仪表科技有限公司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柏支行签订了《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3年6月30日余额为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鉴于公司“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项目予以结项。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待支付项目尾款不含进项税额。
四、本次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质量和效果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项目建设环节的成本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有效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
2、本着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和原则,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五、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将“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后剩余的募集资金1,492.10万元(含利息收入,数据截至2023年6月30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的日常业务经营。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按要求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符合募投项目结项要求。公司本次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现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将“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而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公司将“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业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4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05日(星期二) 下午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8月29日(星期二) 至09月04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chinawatermeter.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9月05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05日(星期二)下午 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琳女士
董事会秘书:马溯嵘先生
财务总监:王哲斌先生
独立董事: 马思甜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9月05日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8月29日(星期二)至09月04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chinawatermeter.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4-88195854
邮箱:zqb@chinawatermeter.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5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琳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及《公司章程(2023年8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及《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8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制定〈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拟聘任张琳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3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及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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