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24日 02:30 上海证券报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情况

1、2017年8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2018年8月17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2、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2019年8月27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3、2019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0年8月17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4、2020年8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1年8月18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5、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8月16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6、2022年8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实际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0,386,751.30元。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中包含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使用0.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要求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本次公司使用0.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的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支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0.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己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就此事项己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菲林格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3-042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二、《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制度文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3-044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林海公路7001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8日

至2023年9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6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0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9月5日上午09:30一11:30,下午13:00一17:00。(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林海公路7001号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的,代理人除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外,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传真登记:传真登记时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传真须在2023年9月5日上午09:30一11:30,下午13:00一17:00 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将上述文件传真至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林海公路7001号,证券事务部,邮编:201414。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俞志豪、董天顺

联系电话:021-67192899;

传真:021-67192415(分机号311);

邮箱:zqswb@vohringer.com。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3-045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丁福如先生控制的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发展集团”)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因香港大声旅业控股有限公司、云南大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纠纷对方”)与上海五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发展集团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被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理州法院”)司法冻结。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二、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丁福如先生转发的《民事调解书》,经法院调解,上海五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发展集团已与纠纷对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收到大理州法院出具的(2023)云29民初25号民事调解书。纠纷对方已向大理州法院提交《关于解除股票冻结的申请书》。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不存在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其他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2、截至本公告日,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丁福如先生控制的新发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158,400,7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56%。其中: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58,635,893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7.0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49%。目前,新发展集团被冻结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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