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因2022年同一控制下取得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故本报告期重述去年同期数据。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
三、重要事项
1、关于收购水泥等相关业务公司控股权暨关联交易事宜:2022年4月28日,公司与关联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建材)签署《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出售协议》,拟以现金增资方式收购关联方宁夏建材所持水泥等相关业务子公司的控股权及其持有的水泥等相关业务涉及的商标等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12月29日披露的《关于收购水泥等相关业务公司控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和《关于收购水泥等相关业务公司控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2023年6月27日,公司与宁夏建材签署附带生效条件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赛马”)增资271,761.5420万元并取得其51%的股权和宁夏嘉华固井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固井”)控制权转移的安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披露的《关于收购水泥等相关业务公司控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2023年8月3日,为保证本次交易经审计财务数据和评估数据处于有效期内,宁夏建材对宁夏赛马、嘉华固井进行了加期审计,对宁夏赛马进行了加期评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4日披露的《关于收购水泥等相关业务公司控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2、关于签署《托管意向协议》及《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宜:为解决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旗下A股上市公司在水泥业务上的同业竞争问题,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祁连山”)拟以其水泥业务资产及负债(以下简称“置出资产”)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下属子公司及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城乡”)下属子公司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不足置换的差额部分由祁连山以向中国交建及中国城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同时祁连山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祁连山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披露的《关于签署〈托管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2022年12月28日,祁连山已将置出资产归集至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祁连山水泥”),祁连山重组完成后,祁连山水泥的股权将由中国交建、中国城乡持有,中国交建、中国城乡及祁连山水泥同意在祁连山重组后委托公司对祁连山水泥100%股权提供托管服务并与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托管协议》,就公司提供托管服务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披露的《关于签署〈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相关事项议案,并于2022年11月15日经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亿元(含100.00亿元)。2023年2月23日、2023年3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事项议案。2023年4月1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318 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修改了本次发行方案,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27,211.15万元(含927,211.1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8日披露的《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三次修订稿)》。截至目前,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处于深交所审核环节。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赵新军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了保证本公司财务审计业务的有效进行,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公司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名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名
2022年度(经审计)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经审计)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经审计)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1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9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姓名刘学传,2008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10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2年6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8个。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杨雁杰,2022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2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2年6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冯嵩,2001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12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17年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3年3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收费依据系按照大华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765万元人民币(含交通费)、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110万元人民币(含交通费),均与上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季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对大华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765万元人民币(含交通费)、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110万元人民币(含交通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质,同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在2022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及资质文件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季度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调整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长辞职及选举新任董事长情况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常张利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常张利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环境、社会及管治(ESG)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常张利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张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常张利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履职,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常张利先生的辛勤工作及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刘燕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常张利先生辞职的原因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核查意见以及对选举新任董事长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调整刘燕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环境、社会及管治(ESG)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环境、社会及管治(ESG)委员会:刘燕、赵新军、孔祥忠,其中刘燕先生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刘燕、肖家祥、蔡国斌、孔祥忠、陆正飞,其中刘燕先生为主任委员。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何小龙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刘燕简历
刘燕先生,1965年11月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于1985年7月获南京化工学院学士学位,于2006年12月获南京工业大学材料学院硕士学位。现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海螺创业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自1985年8月至1999年11月历任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第二研究设计所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所长助理、副所长、代所长、所长,南京双威实业公司副总经理;自1999年6月至1999年11月任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院长助理;自1999年11月至2001年12月任中国非金属矿工业总公司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副院长;自2001年12月至2003年5月任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自2003年5月至2009年10月任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自2009年3月至2014年1月任中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自2009年3月至2020年10月任中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0年3月至2018年6月任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自2018年6月至2022年9月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自2020年8月至2023年7月任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自2022年9月至今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自2022年9月至今任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22年11月至今任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任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自2022年11月至今任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23年6月至今任中国海螺创业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刘燕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刘燕先生除在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被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何小龙简历
何小龙先生,男,汉族,1967年4月生,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生、硕士。自1988年8月至2010年9月历任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新技术室见习、新技术室助理工程师、综合室工程师、工艺室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自2004年1月至2006年5月任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采购部副部长;自2006年5月至2007年2月任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副部长;自2006年12月至2010年9月任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自2010年10月至2014年10月任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自2014年11月至2017年6月任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15年10月至2017年6月任中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任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10月任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11月任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自2019年11月至2021年4月任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自2021年4月至2021年7月任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自2021年7月至2021年11月任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自2021年7月至2023年5月任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任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何小龙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何小龙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被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4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70号中国建材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及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相关内容具体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8月24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股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自然人股东如本人参加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应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
2023年9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70号中国建材大厦八楼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上述登记方式携带相应的资料到场。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5、会务常设联系人
联系人:李雪芹 叶虹
联系电话:021-68989008、021-68989175
传 真:021-68989042
电子邮箱:tsgfyehong@126.com
邮政编码:200126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70号中国建材大厦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提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对应栏中填写“同意”、“反对”、“弃权”。
2、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77”,投票简称为“天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以书面、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常张利、肖家祥、刘燕、蔡国斌、赵新军、隋玉民、孔祥忠、陆正飞、占磊亲自出席了会议。
4、会议主持人为董事长常张利,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本公司及所属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3,099.27万元,减少2023年半年度利润总额23,099.27万元。相关减值准备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核销坏账10,369.62万元,公司所属子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坏账符合会计政策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核销客户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董事会说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50)。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常张利、刘燕、肖家祥、蔡国斌、赵新军、隋玉民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关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同意将上述关联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时发表独立意见:通过审阅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我们认为该报告充分反映了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公司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存贷业务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765万元人民币(含交通费)、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110万元人民币(含交通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时发表独立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质,同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在2022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调整2023年度投资计划明细,2023年投资总额由不超过151.5亿元调整为不超过153.8亿元。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开展计划明细项目的相关经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类型、项目个数及项目金额等调整事宜,且本议案不代表对附件中具体新增项目的审批决策。后期将根据《公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和《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等治理规则,按权限对计划内和计划外项目提交董事会或总裁办公会决策后方可实施。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刘燕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刘燕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刘燕先生的任职资格、本次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选举刘燕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意调整刘燕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环境、社会及管治(ESG)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担任两个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选举董事长、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何小龙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何小龙先生的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何小龙先生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经了解何小龙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认为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何小龙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选举董事长、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3年9月11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3)。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以书面、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4、会议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陈学安,监事陈学安、裴鸿雁、张剑星、吕文斌、张子斌亲自出席了会议。
5、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本公司及所属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3,099.27万元,减少2023年半年度利润总额23,099.27万元。相关减值准备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核销坏账10,369.62万元,公司所属子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坏账符合会计政策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核销客户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50)。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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