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预计的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预计的公告
2023年08月24日 03:0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编号:临2023-072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上述被担保人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 本次拟对部分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预计额度5.35亿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对外担保逾期金额:截至2023年6月30日,对外担保逾期金额为240.79亿元,逾期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逾期系在公司整体面临流动性阶段性风险的背景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债务未能如期偿还所致,公司目前正在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按照《债务重组计划》及相关补充方案推进债务重组事宜;

● 反担保安排:本次新增担保预计中,对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安排;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0%,主要为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其中包括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预计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第四季度以来,公司面临流动性阶段性风险,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和支持下,公司持续推进《债务重组计划》有关事项落地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公司始终将“保交楼”作为第一要务,多措并举确保房地产项目复工复产,坚决确保“保交楼”任务完成。公司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竭尽所能开展各项措施保生存、保企稳、保发展。

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后续“保交楼”资金需求,拟在满足政策要求的情况下向各地政府申请“保交楼”专项借款并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同时根据政府及金融机构要求需为前述融资事项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控股的部分项目公司新增担保预计额度5.35亿元。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及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被担保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方式包括抵押担保、让与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等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方式,本次新增担保预计由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无反担保安排。

本次新增担保预计额度的被担保方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存在个别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系因公司流动性风险导致的被担保主体个别经营款项未能按时支付引发诉讼所致,公司正在与相关合作方积极协商解决方案,本次申请新增担保额度亦是基于项目公司为完成房地产项目交付而向政府申请“保交楼”专项借款及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所需,具体被担保公司清单及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

在本次股东大会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及担保人与被担保人范围内,属于任何下列情形的,亦包含在本次担保额度范围之内: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连续12个月内累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担保;

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新增担保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下属公司完成“保交楼”任务进行的新增融资业务相关安排,公司始终将“保交楼”作为第一要务,全力以赴、多措并举确保项目开复工与交付。上述担保事项中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认为对上述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新增担保预计额度事项,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完成“保交楼”融资业务需要,保障完成项目建设与交付需要,确保公司稳定发展,更好履行主体责任。公司就议案内容与各位董事充分讨论,积极听取各位董事意见,相关安排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85.3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3.67亿元的1,692.44%;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含子公司之间互保)总额为1,582.7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689.74%;公司对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5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70%。上述担保总额中240.79亿元处于逾期状态,涉及逾期的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情形,逾期系在公司整体面临流动性阶段性风险的背景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债务未能如期偿还所致,公司目前正在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按照《债务重组计划》及相关补充方案推进债务重组事宜。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单位:万元

注:

(1)上述被担保公司均为各级控股子公司;

(2)总资产、净资产为截至2023年3月31日数据,营业收入、净利润为2023年1-3月数据;

(3)上述被担保公司中,有部分被担保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分别为:永定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廊坊裕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23-070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提前终止集中竞价

被动减持股份计划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集中竞价被动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公司控股股东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控股”)开展融资业务的相关金融机构根据相关约定将对华夏控股持有的公司股票执行处置程序。计划于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11月20日期间,减持数量不超过78,274,406股。

近日公司收到华夏控股通知,自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8月23日,金融机构合计处置华夏控股持有的公司34,941,536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9%。上述集中竞价被动减持后,华夏控股持有公司股份为520,090,27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29%,华夏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为566,427,90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47%。同时,华夏控股将提前终止前述集中竞价被动减持股份计划。

现将集中竞价被动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控股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集中竞价减持提前终止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本次减持计划为华夏控股开展融资业务的相关金融机构根据相关约定对华夏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处置,从而导致华夏控股被动减持。公司收到华夏控股通知,经与相关金融机构沟通协商,决定提前终止此次被动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佳程广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文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预计的公告》(编号:临2023-072)。

董事会意见:本次新增担保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下属公司完成“保交楼”任务进行的新增融资业务相关安排,公司始终将“保交楼”作为第一要务,全力以赴、多措并举确保项目开复工与交付。此次担保事项中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认为对上述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码:2023-07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23-073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8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固安科创中心二层会议室8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8日

至2023年9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9月1日(星期五)上午9:00一11:00、下午14:00一16:30)

(二)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9层

(三)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3年9月1日下午16:30)。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9层

联系人:黎毓珊

电话:010-59115198

传真:010-59115196

邮编:100027

(二)其他: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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